如今,人们的穿衣风格愈发多样化,汉服、洛丽塔、JK制服等服装在街头随处可见。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无可厚非,但是有些衣服不能穿!
两男子为标新立异
穿“囚服”骑行被行拘
近日,两人身着“囚服”在路上骑摩托车出行的照片引发关注。
9月9日晚,陕西省西安市警方就此通报称,2020年9月8日,本地微信群里流传一张图片,图片中有两人身着“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骑摩托车行驶于西安市电视塔旁的公路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调查,视频中身着“囚服”的两人为侯某某(西安长安人)和黄某某(西安雁塔人)。两人通过某网店定制并购买了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随后身着所购“囚服”骑行于市内。两人对其出于好奇、标新立异的心理而做出的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依法对侯某某和黄某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两人极易引起恐慌,被行拘一点也不亏!
更多网友表示,这两人终于圆梦了!
为显摆男子穿警服四处炫耀
真警察当场识破
有人穿“囚服”冒充“囚犯”,还有人穿警服冒充警察。
“喂,你好,这儿有个警察在这里喝酒,你们民警不是不让工作期间喝酒吗?”2020年7月5日下午,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接到了一起群众投诉警情。
接警后,民警前往报警地点。果然看到一名身着短袖警服的男子正在饭桌上与友人夸夸其谈。但其未佩戴警徽,警号也不符合规定。见到民警时,该男子神色有些异样。经现场询问,民警甄别出该男子是一名“假警察”,并随即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讯问。
经了解,男子来自河南省平顶山市,今年40岁,在泰州市打工。自称警服是自己偶然得到的,为以假乱真,男子称自己将之前打工时工服上的号码牌,粘贴在了警服上。男子坦言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想在朋友面前“显摆显摆”,才穿着警服招摇过市。
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将陈某非法使用的制式服装和警用标志予以没收。
为博眼球着日军制服游街
组织策划者被刑拘
穿“囚服”、假警服的事件让人大跌眼镜,你可能没想到,还有人穿日军制服进行营销活动。
2018年10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群男子身着日军制服,提着军刀、步枪,举着宣传牌子走在闹市巡游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这群男子手举的宣传牌子写有“赣榆爆笑方言剧《小鬼子进赣榆》”“中晟汽车荣誉出品”等字样。
赣榆区系革命老区,且辖内拥有全国唯一一座“抗日山”,此视频影响极为恶劣,当地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10月8日,记者从赣榆官方获悉,经赣榆警方初步查明,这伙男子是某影视公司职员,在为其公司即将拍摄的一部微视频和某汽贸公司做营销推广活动。警方接到当地民众举报后,巡特警大队迅速处警,赶到事发现场,责令该伙人员立即停止该活动。该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仲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两男子烈士陵园穿仿纳粹军装拍照
被判公开道歉
让人气愤的是,不仅有人穿日军制服,还有人穿着带纳粹标志的军服跑去烈士陵园拍照!
2018年12月30日,男子李某、吴某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烈士陵园穿着带纳粹标志的军服自拍,并将照片发布在网络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后,公安机关对二人寻衅滋事行为立案调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2019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两名男子侵害烈士荣誉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宣判,要求两被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大众道歉,消除影响。
想穿什么样的衣服,是个人的自由,但是这个自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些衣服不能随意穿,否则会收到正版“囚服”一套!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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