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海珠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海珠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海珠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彰显检察担当,为落实“双统筹”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01
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
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智慧检务”运用,采用远程提审、视频会见、在线听证等方式办理涉疫情案件,2020年1月至8月共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15件,批捕18人、起诉24人,稳妥办理全省首宗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疫情案件。
02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减少刑事案件办理对企业恢复生产秩序的影响。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暖企”行动,解答疫情防控、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法律问题。编制《防疫期间企业法律风险应对指引》,选派资深检察官提供点对点服务,为企业有序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03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首创驻街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全覆盖,打造青少年防疫宣传、法治教育、关爱帮扶等一站式服务平台,被评为我区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实行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人员互聘制度,促进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组织54名干警投身华洲、昌岗、凤阳街道以及白云机场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工作。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海珠区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紧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主要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市前列。
01
主动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区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群众有呼声,检察有行动。
着力服务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区委重大部署,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琶洲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核心片区提供法治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立派驻区工商联(商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检察服务室,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开展涉企法律专题讲座,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不批捕31人、不起诉14人,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司法保护,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2人、起诉136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9人、起诉165人。
着力服务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7份,被采纳25份。落实检察环节维稳防控工作,开展检察长接访17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0件,刑事申诉案件5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到相关单位、社区街道、企业学校等开展法治宣讲46场,参加宣讲活动人数超3.7万人次。
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起诉109人,办理“云联惠”“善林会”“蓝色汇创”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脱贫攻坚战,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发放救助金29.43万元。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黑臭河涌”“散乱污”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私设暗管偷排工业废水案件,行为人被判赔偿环境污染损失费177.65万元,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02
建设平安海珠,促进和谐稳定
强化司法办案职能,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批捕2408人、起诉2994人,同比分别上升17.98%和31.78 %。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61人、起诉64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21人、起诉720人;批捕“套路贷”等诈骗犯罪524人、起诉515人;批捕利用网络实施犯罪287人、起诉434人;批捕毒品犯罪330人、起诉291人。妥善办理“12·6”柬埔寨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6·24”零食冒充减肥药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提升群众安全感。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强制措施执行等程序,起诉职务犯罪26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54人、起诉90人。从严办理“1913”涉黑涉套路贷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起诉上级督办的“6·15”涉黑案,施某某等56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53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相结合,排查并向公安和纪委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条。加强外部配合制约,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践行“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未来”理念,打造“四叶草”未检品牌。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3人、不起诉18人,办理的黄某某强奸案入选省、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经典案例。整合社会力量建成10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构筑复合观护帮教海珠模式。深化“法治进校园”,选派检察干警担任3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与街道派出所、学校合作,成立检警校工作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热线;建立强制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区1492名新入职教职工开展查询,努力从源头防止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
03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深化派驻公安预审、法制、派出所等检察室建设,提升监督实效。因证据不足或无逮捕必要,不批捕732人、不起诉32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3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3次。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16人。
着力做精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羁押期限监督,核查10314人次,发出预警提示函96份。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90件。落实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金额6534.18万元,发出检察建议2份。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对严重疾病在押人员全程一体审查机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创新远程视频监督入矫工作模式,相关做法获媒体广泛报道,入选2019年广州基层法治服务智慧化创新案例。依法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制作审查报告和特赦意见书各12份,监督特赦政策落实。
着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2件,同比上升16.13%,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件,提请抗诉、建议再审案件获改判各1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制定《虚假诉讼线索移送、接收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办理涉嫌虚假诉讼案件8件,涉案金额超1.34亿元。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7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100%。探索加强涉互联网诉讼法律监督,着力构建服务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法律监督体系。
04
推进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谱写海珠检察公益诉讼新篇章。
紧盯重点领域履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期望,围绕“4+1”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同比上升31.7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同比增长4倍。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打击破坏海珠湿地、污染河涌水体等违法行为,针对洗车档乱排废水污水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引导规范治理。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新洲涌、黄埔南涌被填埋段整体贯通并基本恢复调水补水功能。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校园安心餐饮”等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严惩凉茶中添加西药成分、销售巴西疫区牛肉等损害公益的行为,实现 “办理一件、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效果。开展“校园周边清烟”专项行动,整治学校周边商铺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无烟环境。
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以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促进凝聚共识,完善办案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区20个相关部门集中座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创新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意见采纳率达100%。
05
依托改革创新,推进转型发展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精装修”,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原生动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进退留转机制,办理按期晋升23人次,入额3人次、退额5人次。紧紧牵住“责任制”牛鼻子,修订业务岗位检察官权力清单,划清检察官、辅助人员职责权限,压实办案责任。持续规范司法行为,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评查239件。加强业务研判,对办案数量、质效等指标大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及时督促改进业务工作。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以专业化、扁平化为原则,合理设置检察业务部门,优化综合部门职能,提升办案和管理质效,新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推动检察职能协调发展。检察业务工作实行大部制,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设置专业化办案机构,实现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负责到底。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化人员配置,规范办案流程。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提前介入率达100%。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对法援律师配置、程序适用、文书具结等进行细化规范;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2146人,适用率64.60%,量刑建议采纳率86.61%。我院办理曾某照等36人诈骗案,因适用认罪认罚大幅节约司法成本,效果显著,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探索智能辅助办案创新,将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应用融入检察业务,运用“智慧公诉”、出庭一体化等系统提升办案质效。
06
持续固本强基,打造过硬队伍
一以贯之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推动检察队伍政治素质、精神面貌、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立我院第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持续提升专业能力,通过专题研修班、辩论赛、海检讲坛等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超5700人次。建立年轻干部优秀人才库,促进检察队伍可持续发展。注重榜样引领,院团委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15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二等功,1名干警获评“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坚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适应检察权配置和运行机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筑牢制度防火墙。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检察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220人次,坚持抓早抓小,全年干警“零违纪”。
07
牢记人民属性,自觉接受监督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依法正确行使。
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完善走访联络机制,用心倾听代表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做到有件必备。全力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圆满完成接待江西、四川、广东等全国人大代表团视察活动。建立定向联络代表制度,畅通代表联络渠道,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评查、检务监督、公开审查等活动,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3次,让社会各界人士充分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上线运行12309平台,方便群众申诉、咨询;增设律师绿色通道,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全面强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3911条、重要案件信息719条、法律文书1967份,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5295次。
各位代表,2019年海珠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积极支持、积极推动、积极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海珠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深知,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司法办案理念更新还不够到位,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需求仍有差距。
二是改革创新的精气神仍需进一步加强,“海检经验”“海检品牌”有待进一步凝炼打造。
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创新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服务、检察产品还不够优质丰富。
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尚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我们将紧盯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服务海珠区全方位推动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上水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1
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认真执行“两个维护”制度,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机制。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第二卷一体学习贯彻,常态化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
02
坚定不移保障民生服务经济发展
紧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一区一谷一湾”联动发展、深化琶洲核心引擎作用以及加快城市更新提供检察服务。
03
坚定不移推进平安海珠、法治海珠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助力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4
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办案流程机制,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数字经济法治研究,提升互联网领域法律监督水平。
05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进一步完善检察权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评查机制,强化对检察业务的全流程监控。着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06
坚定不移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务实、高效、担当、作为”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培养队伍专业能力。
2020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砥砺初心、忠诚履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海珠区奋力实现老城区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海珠检察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