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个小孩而已”
现在还有人有这种想法吗?
还坚持多载“一个人”出门的人
现在都怎么样了?
01
8月4日下午
广东湛江交警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超员
民警检车发现货车核载3人
却载有38人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并对驾驶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同时令驾驶人转运超员乘客
02
近日,韶关交警高速五大队
在武深高速公路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行动中查获两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在丹霞山收费站出口开展夜查行动中
韶关高速五大队一中队民警
见到一辆小客车进入检查区后行驶缓慢
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
经查
该车一共乘坐12名乘客
而行驶证上标明该车核载7人
超员70%
其中车上还有4名儿童
民警对该车司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按照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
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处罚款200元,记6分
03
近日
清远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
在执勤中查获多辆超员车辆
9月2日
清远交警在许广高速浸潭收费站
查处R2***5超员小车
核载5人,实载6人
9月3日
清远交警在许广高速清新段
查处粤R0***1超员小车
核载 5人,实载6人
04
9月3日上午7时43分左右
汕头市金平区西堤网格民警在执勤中
发现司机庄某忠在西堤路西堤安平路口
驾驶车辆牌号为粤D号牌的营运客车
核载9人,实载20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对其记6分,罚款200元
交警蜀黍需要提醒的是
多一个小孩都算超员!
车辆超员计算方法
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里,对于载客汽车的核载数量是以人数为计算的,对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并没有作出规定,所以车辆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有没有超过核定人数标准来计算的,并不区分大人还是小孩。就算一辆核载五人的轿车上坐了五个大人加一个小孩(或者婴儿),哪怕这个小孩没有占座位,那也是六人,算超员。
可能有人说,对于婴儿难道不应该网开一面吗?交警在实际执法中难道就不能人性化一些?但是当事故来临时,事故的伤亡人数统计可不管你是大人还是小孩又或者是婴儿,有一个算一个。因此,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来进行乘坐,如果坐不下的话建议分车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
家用车辆设计中,每个核载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超出的人员,是处于完全没保护状态的。也就是说——超载的孩子或者婴儿,在出现事故时,是完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只要车辆发生碰撞,就一定会飞离你的身边。
超员超载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素材:广东交警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