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因为出差或者其他原因而忘交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困扰。
水和电是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
但是当业主欠缴物业费时
有些物业公司会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
“制裁”业主
这种方法可行吗?
案 例
案例1:
吴某在某小区内租了一间店面作为学生课外培训场所。
入驻小区没多久,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培训学校只好关门大吉,待三个月后疫情平稳,培训学校重新开张时,面对上门催收三个月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吴某认为学校都关门了,没有必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不愿意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几次催收无果后,决定对学校的店面停水断电,导致培训学校无法正常运营下去。见此,吴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为催收物业费采取了断水断电的行为,造成了培训学校的损失,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相应赔偿款。
怎么突然停电了?我这电视剧才看到一半!
别说了,还停水了,我这澡都没洗完!应该又是我太忙,晚交了几天物业费,物业那边又把我们水电给停了!
他们这样催缴物业方式到底可以吗?
《民法典》颁行前,现行法律法规对物业费的收付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不少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有问题为由,拒不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则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交物业费,双方经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窘境。
《民法典》颁布后
对于以上现象
为大家做了详细解答!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在催交物业费时采取了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违法方式,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依据相应的证据向物业公司主张其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反之,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检 察 官 提 醒
1、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的确会给业主带来很多困扰。不过这种情况业主不应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消极抵抗。试想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运营经费不足,那么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很难维持,这将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
2、业主若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应通过正常途径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在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好自己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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