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通关流程、引进世界500强!广州出台19条措施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南方+ 记者

广州跨境电商迎来又一利好。日前,广州市商务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推出19条措施强化广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推动广州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广州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75.2亿元,位列全国首位,占全国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出口总值约20%。

环境更优:

降低跨境电商进出口查验率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提出,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将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统一监管操作规程,实现跨境电商监管执法协同一致。

监管方面,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实现海关监管区域“四个同仓”,即对符合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资质企业允许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同仓存储、同仓运行,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允许其与出口货物同仓调拨,允许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和一般贸易方式货物同仓交割。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当前广州着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实际情况,《若干措施》明确将积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争取配套政策,支持广州开展跨境电商正面商品清单框架内的医药产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药品入境程序和流程。

此外,还将向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争取支持广州开展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宠物食品入境程序和流程。

负担更轻:

降低直购进口、零售出口货物收费标准

为减轻跨境电商企业负担,广州还将完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机制,优化退货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外)。

针对小微企业,《若干措施》提出,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在支付机构或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结汇时,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若干措施》还明确,涉及跨境电商企业直购进口、零售出口货物处理费的收费依据,规范相关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在海关的监管下,允许物流企业自行对直购进口的跨境电商商品进行理货,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力度更大:

建设产业园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

为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形成集聚优势,《若干措施》在产业用地、人才引进等领域提出相应举措。

在用地方面,依托广州海港、空港、陆港等交通枢纽,结合各区域产业集聚现状和发展规划,把跨境电商物流基地、中心城区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用地纳入全市产业用地规划,支持中心城区创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

同时,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挥园区辐射带动效应,园区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以及商务部认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数字商务企业,并以独立法人实质性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将给予园区主办方奖励。

在引进人才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企业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优粤卡,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阿里巴巴、eBay、亚马逊、Wish等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与广州市属高职院校开展多层次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合作,为行业培养运营人才

区域更广:

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机制

为进一步拓宽全球市场,《若干措施》提出,广州要推进“丝路电商”工程,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通关、支付结算、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协作。

新技术的运用也将拓宽跨境电商的业务范围。广州将推进南沙全球溯源中心建设,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数字贸易服务及数据化监管水平。

同时,支持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区块链技术,建设广州跨境电商信用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黄舒旻

【通讯员】穗商务宣

编辑 马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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