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上牌电动车超30万辆!这些规定车主必看!

中山火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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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号上午

中山举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第8场新闻发布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鹏昊介绍交警部门加强人行道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及停车维护管理措施,倡导市民文明驾驶、文明出行。

当前,我市登记上牌的

电动自行车已达30多万辆

部分驾驶人存在

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逆行

在临时停车位内停放不规范

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等

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举措:

01

人行道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原则。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顺向行驶。

当前,我市大部分道路两侧都设有绿道,允许电动自行车在绿道上行驶,但不得逆向行车。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以现场教育、志愿劝导、违法整治等方式进行管理。

02

电动自行车在规定区域停放。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与摩托车停放一样,应在施划停车线的区域内停车,车头朝外,没有施划停车线的,不得随意停放,阻碍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

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

采编:林家裕、李明锋 

编辑:葛戈

美编:杨淑雯

责编:赵攀峰

执行总编辑:胡红江

总编辑:宋文君

编审:李慧

素材来源:中山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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