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预约,
西樵镇电动车上牌
可直接到现场办理!
办理需要哪些资料?无脚踏电动车可不可以上牌?
近日,西樵交警中队积极开展
电动车治理宣传劝导工作,
这些问题有解答!
强化电动车上牌宣传教育
“你好,佛山正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这是相关注册登记政策和管理规定,希望大家多向家人、朋友进行宣传,共同维护交通安全!”9月3日,西樵交警中队走进多家商户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把“文明出行”的种子播撒到群众心中。
现时,西樵正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挂牌办理工作,通过张挂宣传横幅,深入厂企、村居、学校派发宣传单张,利用流动车辆播放安全出行等内容,加强宣传教育。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取得实效,西樵交警中队还在百东村交通劝导站设卡,检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途经的市民是否遵守交通规则。
若有违反交通规则的市民,劝导员则会引导其进入劝导站的卡点,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张进行教育劝导。同时,车主需通过现场观看交通安全视频,抄写《南海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手册》,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现时,西樵镇电动自行车上牌可直接到现场办理,无需在网上预约。目前,西樵镇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网点4个。市民在行车注册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车购买发票原件等资料前往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车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条件,且不能上路。
现场上牌需带的资料
1.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非佛山户籍的新市民还需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
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
注: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上牌所需费用
1.牌证工本费。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2.行驶证快递费。电动自行车号牌现场安装,行驶证需要后台审核、资料归档后制作,市民可选择到指定的邮政网点领取(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也可以选择快捷方式直接邮寄到家,快递费15元/笔。
3.自愿购买保险费用。
核发号牌对应标准
1.银牌(永久牌):有车辆3C合格证(符合GB17761-2018标准)、购车发票。
2.蓝牌(从制牌日起过渡期2年):有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或购车收据)。
3.黄牌(从制牌日起过渡期1年):合法所得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
蓝色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黄色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为这两个情况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市民在8月31日至9月11日(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或网站途径进行意见反馈。
电动自行车驾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下列行为:
(一)驾驶未经本市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号牌已经注销的电动自行车;
(二)不随车携带本车行驶证;
(三)逆向行驶;
(四)醉酒后驾驶;
(五)在城市市区道路上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六)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载人超过1人;
(七)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
(八)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
(九)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十)进入高速公路。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
各位街坊,
别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出行佩戴头盔,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十分重要!
来源 | 西樵交警中队
编辑丨念响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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