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升学季,为了让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家长们可谓是操碎了心。有关系?有熟人?代办积分入学?冷静!这可能是骗子的陷阱!这不,有十几名家长交钱给骗子后,不仅孩子没入学,钱也没了……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宗这样的案件——
李女士的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可孩子入读公办小学的积分不够,这可愁坏了李女士。李女士便向身边的朋友打听如何能为小孩申请到公办小学的学位,在朋友的推荐下,李女士联系到了阿文,阿文自称在教育局有关系,可以帮忙办理积分入学,但要收取办理费用20000元,同时承诺:如果不能顺利办理入学,将全额退款。
后来,李女士通过支付宝向阿文支付定金5000元,但时间一天天过去,李女士孩子上学的事依旧没有消息。于是,李女士便要求阿文退还先前支付的5000元,没想到阿文却联系不上了。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李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阿文以帮忙办理小孩入读公立学校为由,共骗取15名被害人25万余元,被害人在开学后仍未接到学校通知,经被害人催促退款后,阿文才退还7名被害人共计3万余元,后关机无法联系。2019年1月6日,阿文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决:一、被告人阿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阿文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阿文明知被害人的子女不符合公立学校的就读条件或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有关规定,仍虚构其在教育局有关系、认识入学学校领导,可以帮忙办理入读公立学校的事实,承诺办理不成功可全额退款,从而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微信或银行账户将办理费用转给被告人,被告人收款后未成功办理入学又未全额退回被害人款项,经被害人催收后关机无法联系,被告人主观上有诈骗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每年一到招生入学季,为了能让孩子进入理想的学校,家长们费尽心力。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机打着“有关系”“有熟人”能够解决入学问题的幌子实施诈骗。
这类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无非是利用了家长为孩子求学心切的心理。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保持理性,认真了解入学政策,选择正规的报名渠道。
学校录取程序通常都是公开规范的,不可轻易相信那些自称“有关系”的中间人,否则,财产损失事小,耽误孩子学业事大。
【来源:增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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