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顺德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顺德将从加强摸排,掌握养狗人身份、住址、狗只品种等信息,公布养犬范围,启动养犬备案登记、成立常态化联合执法专班、加大宣传引导等八大方面规范养狗管理工作。
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具体区域范围已正式划定。其中,大良、容桂、伦教、勒流辖区全部纳入城市市区范围,陈村、北滘、乐从、龙江、杏坛、均安辖区的建成区及部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市区范围。这意味着被划入城市市区范围的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根据近日通过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养狗管理是千家万户都关心的事,要把它当成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课题来对待,解决好群众这项烦心事。”佛山市委副书记、顺德区委书记郭文海强调,要坚持系统治理,多元共治,综合施策,完善文明养犬社会化治理长效机制。各镇街要落实属地原则、守土有责,强化责任落实。同时,要进村入户深入宣传文明养犬理念,提高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顺德区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北滘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陈村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大良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均安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乐从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勒流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龙江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伦教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容桂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杏坛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聚焦
携犬外出需用犬绳牵引
除了不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养犬也要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市民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七条规定:一是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二是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者装入笼内;三是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四是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五是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六是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七是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同时,《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携犬外出时未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千元罚款。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二百元罚款。”
【南方日报记者】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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