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节假日出行高峰期
堵车的长龙让不少市民头疼
而小巧轻便的电动自行车
近年来成为市民青睐的交通工具
电动车虽然是方便
但是部分市民安全意识淡薄
容易扰乱交通秩序
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
江门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除了整治马路上的违法行为
那些阻碍道路的共享电动车
也会进行清理!
那具体整治内容是什么呢?
主要整治内容
1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江门市交警部门联合城管部门,对占用道路停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同时责令经营企业清理回收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2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搭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滞留车辆,并对骑乘人进行安全教育。骑乘人消除安全隐患(配备安全头盔)后,可骑走电动自行车。
3
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驾驶燃油助力车上路、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摩托车上路的,一律严格执行处罚,并依法扣留非法上路的燃油助力车、无牌无证摩托车、报废摩托车。
下一步,
江门市还将在全面落实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
很多人都觉得骑电动自行车
就不需要遵守交通规则
有这种想法的市民朋友一定要看!
如果您平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认真阅读以下几点安全警示内容
请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
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
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规定道路通行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要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
不要驶出左侧机动车道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
别拿以后余生来换现在几秒钟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骑电动车请戴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遵守
“戴头盔、载一人、靠右走”
图源:新华社
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避开车辆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避开盲区,务必做到
1、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当大型汽车转弯时, 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除此之外还值得关注的是
超标电动车无异于一颗行走的炸弹
因为车身轻速度快
驾驶人根本难以控制车子
请勿驾驶超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很危险!
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来源:江门交警、广东交警、深圳交警、江门发布
编辑:刘映晖
监制:吕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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