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这些费用都免除了!这样做还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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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注意!

近日,

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

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今后,

这些费用都免除了!

服务对象

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

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

免除费用及标准

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

3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防腐存放

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

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

骨灰寄存3年

遗体消毒

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上述服务项目的免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超出免费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

鼓励生态安葬,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骨灰在本市实行生态安葬的,逝者的丧属按照珠海有关生态安葬补贴的政策领取生态安葬补贴。

如何办理?

符合免除费用条件的,丧主直系亲属(含法定监护人,下同)或经丧主直系亲属委托的丧事经办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区)殡仪馆领取《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死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丧主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属丧主直系亲属委托的丧事经办人的,须提供丧主直系亲属委托办丧的委托书原件、丧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费用免除方式

符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规定的,

丧主直系亲属或丧事经办人

在结算丧事费用时,

由殡仪馆直接免除

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本市户籍居民在异地火化的,

丧主直系亲属或丧事经办人

需持相关证明材料(见上文)、

异地火化证明及殡葬

基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

到丧主原户籍地民政部门

申报领取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已在异地享受免费政策的,

不再予以报销。

素材综合自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责任编辑/蓝辉龙

编辑/江传皙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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