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推出报道《最严“禁野令”下,清远湛江江门仍有人卖野味》。针对媒体报道,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根据巜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该局依法已对违规经营的商家进行查处,对涉事档口立案调查,并将针对辖区重点市场进行全面巡查,对违规违法售卖野生动物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日上午,记者在清远农批市场 2号楼37-39档看到,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已经对涉事档口进行查处。 曾亮超 摄
1日上午,记者在清远农批市场 2号楼37-39档看到,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已经对档口进行查处。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了解到相关新闻报道后,联合清城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林业局、洲心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市场47档、37-39档有蛇类储存,目前涉事档口已经进行查处,所有蛇类已经交由清城区林业部门负责进行处理。
目前涉事档口已经进行查处,所有蛇类已经交由清城区林业部门负责进行处理。 曾亮超 摄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清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与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加大巡查次数和频率,重点关注重点市场,“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禁止各类野生动物贩卖,加大巡查力度,针对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不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发现有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的现象,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此外,清城区针对辖区大型市场,已经安装了171个摄像头,弥补巡查空隙,针对重点市场、人流密集的市场,计划实现监控全覆盖。
【记者】黄玉熹
【摄影】曾亮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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