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珠海在全国率先试点推动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医保。今年1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范围内持居住证的非就业港澳台居民。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珠澳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医保试点衔接的一小步,是提升港澳居民跨境生活幸福感的一大步。这也是珠海成为国家第二批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始终坚持敢为人先、敢闯敢试、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的一个缩影。
从公费医疗到向医保制度全民铺开;从单一保大病、保住院到延伸至门诊、住院兼顾;从各类人群医保制度差异到全民医保一体化;从单层到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多个“试点”和“率先”的探索历程,凝集了无数珠海医保人的辛勤汗水和智慧结晶,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了珠海的智慧和经验,成为医保改革领域的“试验田”和“开拓者”。
站在特区建立40周年的新起点,珠海医保将担负新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坚持和奋斗书写特区改革发展的新答卷。
去年7月,珠海在全国率先试点推动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医保。图为首批澳门居民代表在横琴申领珠海医保社会保障卡现场。关铭荣 摄
开创先河
从无到有实现各类人群医保全覆盖
40年前春潮涌动,我国改革开放大幕初启。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者”,上世纪90年代,珠海医保制度改革的序幕也由此展开。
从早期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过渡到全民覆盖的医保制度,是一条从无到有、逐步探索的制度创新之路。在这条“摸着石头过河”的道路中,珠海医保用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全省和全国创下了多个“率先”,为中国医保制度探索贡献“珠海智慧”。
比如,全国率先建立异地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1月,为满足数量庞大的外来劳务人员的医疗需求,珠海市实施《珠海市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为非珠海户籍的外来劳务人员建立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作为一座外来人口流入较多的经济特区,在当时,该项制度赢得了企业和异地务工人员的交口称赞。在异地他乡有了医疗保障,无疑是给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全国首创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医保。2006年9月,珠海出台实施《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全市包括7万多异地务工人员在珠上学子女在内的所有未成年人,以及在珠就读的10万名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这是广东省首个针对全体未成年人出台的医保地方性政策。其中,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医保范围,更属全国首创。
与此同时,除城镇从业人群外,珠海医保对其他社会特定人群也给予高度关注。2001年4月,珠海将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范围。2001年7月,珠海还把军人及军属纳入医保范围。
从职工医保到异地务工人员大病医保,从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医保到实现非就业人群医保,珠海医保制度逐渐羽翼丰满。2008年1月,《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此,珠海医保实现了各类人群全覆盖,实现了让珠海市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
敢想敢试
探索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险融合
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为此,珠海医保迈开了医保项目全覆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革新之路,全面提升市民生活的幸福感。
门诊统筹制度实现医保项目全覆盖。2009年6月,珠海出台《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为所有参保人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使基本医疗保险由“保大病、保住院”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转变。
在实现“小病没负担”基础上,珠海开始“大病有兜底”的制度探索。2012年12月,珠海印发了《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安排,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并将22种重特大疾病临床必需的15种高额自费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前瞻性地规定了附加补充保险项目由政府鼓励和引导,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开发,由参保人以团购的方式自愿购买。这为珠海进一步探索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新模式,精准解决患重大疾病人群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自此,珠海医疗保险开始由“基本保障”向“更好保障”迈进。2018年12月,珠海市将与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错位互补的附加补充医疗保险作为第三层次医疗保障,构建了“基本+补充+附加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该项目由政府组织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依法依规监督,具有非营利性特点。参保人不排除老人、不排除病人、不排除已享受重大疾病待遇人员。
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重点针对患恶性肿瘤及需要高额医疗费用保障的人群,在产品设计时规定纳入支付的肿瘤自费药需要在国内设有慈善援助,引导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慈善援助的方式降低参保人自费药品费用负担。据统计,23种纳入报销的抗肿瘤自费药费用平均减负率达到91%。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及时扩展保险责任,对珠海新冠肺炎确诊参保人每人增发2万元现金补偿,为珠海人民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强后盾。
珠海市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险和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充分将政府的公信度和商业保险公司的资源优势相结合,实现了政商协同合作、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引领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融合发展。
与时俱进
全国率先开展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医保试点
珠澳一家亲,协同谋发展。站在改革开放新起点上,珠澳两地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珠澳协同发展,民生是重点。为让更多港澳居民在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与珠海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去年7月,珠海正式开展“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横琴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珠海市医疗保险待遇。今年1月,该试点推广到全市范围内持居住证的非就业港澳台居民。
“小小一张卡,体现了内地对澳门同胞的关爱,太暖心了!”澳门人梁先生是去年第一批领到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澳门居民。迎接越来越便捷的跨境生活,梁先生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业内专家认为,该项试点是珠海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部署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为探索珠澳两地医保政策衔接提供了“珠海样本”,切实解决了澳门居民跨境医保问题,将会吸引更多澳门人才参与内地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领域创新创业,为澳门共享改革成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利好政策赢得民众的信赖,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不断增加。截至今年8月,港澳台人员在珠海市累计参保人数达1.18万人,较2019年底增加6457人,增幅118%。
时代的浪潮奔涌向前,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新期待、新要求。为让更多参保人看病就医享受更便捷的服务,珠海医保也一直致力创新。
目前,珠海市实现了市内医疗费用和市外异地住院费用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实现异地就医跨省上线率100%,全市57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全程“不见面”“零跑腿”“零垫支”。珠海全面推广医保个账线上支付和扫码付,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付目前覆盖全市286家医药机构。
■链接
珠海医保改革大事记
●1994年1月珠海市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2001年4月珠海市将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
●2002年1月珠海在全国率先为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劳务人员建立大病医保制度。
●2006年9月珠海市在全国率先将18周岁以下,包括外来劳务人员在珠上学入幼的子女在内的所有未成年人,以及在珠就读的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
●2008年1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9年7月珠海市为参保人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日常疾病费用负担。
●2013年1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2016年7月珠海将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整合形成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保待遇均等。
●2017年珠海作为全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12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
●2018年12月珠海市推出附加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了“基本+补充+附加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大减轻了重大疾病参保人就医负担。
●2019年7月珠海开展“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2019年11月率先在我省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模式,为我省实现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2020年1月珠海全市范围内持居住证的非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参加医保。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黄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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