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曝光!鹤山车主,请别再让消防通一“瘦”再“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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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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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播报

近日,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镇街消防办、社区及小区物管等开展全市范围内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查处。马上跟着布丁君来看看➲

下面对这一期违停车辆

进行曝光

目前,鹤山大队已联合交警大队强化车辆违规停放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占用、堵塞或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占用消防车通道处罚小提示

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规定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障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如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车道需要多宽?

占用消防通道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您侵占的0.1米

是消防车“卡”不过去的0.1米

您侵占的0.1米

成为大家合力侵占1米、2米的开始

您侵占的0.1米

是旁观者焦急、愤怒、绝望的原因

您侵占的0.1米

是别人财产与生命的终结者

决不让我们的“消防车道”

一“瘦”再“瘦”!

来源: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曾双庆

监制:吕悦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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