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8月20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举行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向18名特约监督员颁发证书。
聘任仪式上,东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念卫简要通报了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宣读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并从前期筹备、建章立制等方面,介绍了特约监督员的聘任情况,对特约监督员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参加仪式的在莞特约监督员,在仪式后与东莞中院进行了座谈,并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获悉,特约监督员制度是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今年3月27日东莞中院印发了《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定》,经各方推荐选出了18位优秀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18位特约监督员大部分都具有多重身份,既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又是社会各领域的杰出代表,同时,特约监督员还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律师、基层群众等。
在此之前,东莞中院曾经聘任过司法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定》实施后,2016年8月制定的《东莞法院司法监督员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那么,司法监督员和特约监督员有什么区别呢?座谈会上,罗念卫也就此问题进行了解读:相比司法监督员,特约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更广,司法监督员偏重廉政、纪检、监察方向,特约监督员则囊括了如社情民意、投诉反馈、意见建议等等。聘任特约监督员,能让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多出一个密切交流的窗口。
“通过该窗口接收到的信息建议,我们都会研究之后一一给出回复,争取完善的审判执行工作的细节,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强一点,体验更好一点。” 罗念卫说。
链接:首批特约监督员现场履职提建议
座谈会上,刚受聘的特约监督员现场对东莞法院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建议涵盖了审判、调解等多项建议。罗念卫以及东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这些建议和意见与特约监督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表示将按照《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定》进行研讨后进行回复。
建议一:增加专业力量参与,推动司法统一化
针对市内发生的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案件,到场13位特约监督员一致认为,增加专业力量的参与对推动司法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梅华山提出,恢复劳动仲裁专业庭,减少“打大捞”审判,切实一对一解决劳资纠纷。去年东莞市的劳资争议总量在珠三角地区位列第一,但是通过市、镇、村三级专业庭分化后,真正进入仲裁的案件却位居深圳、广州之后,其中可见劳动仲裁专业庭的作用力。在恢复劳动仲裁专业庭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专业庭对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了解,推动审判走专业化道路。
东莞市虎门镇住建局副总工程师龚道松在针对建筑工程争议纠纷问题时也希望,增加建筑工程类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案件审理。很多法官在参与庭审过程中并不具备特殊专业知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非常严重。中级人民法院的“打大捞”审判,分配到下面基层院,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对于案件处理无所适从,无法准确预见结果,反而不利于案件审判。
建议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庭审数字化
作为企业代表的特约监督员赵文发则提出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打造庭审数字化的建议。赵文发表示,东莞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非常突出,法官人均年结案超480件,建议法院增加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数字化法庭系统,同时提高法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同时做好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审判和预防工作,如电信诈骗等。
建议三: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追求程序全面化
作为媒体代表的特约监督员江军则针对诉讼费处理细节问题,提出了建议,他建议东莞法院能在判决书内增加退回原告诉讼费的方式,提高退费速率。
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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