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揭阳实行轻便摩托车带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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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积极推进普通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便民措施,解决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避免群众所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入户或购车后因为办理上牌而多次往返等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8月19日,继普通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之后,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又启动了轻便摩托车带牌销售便民服务,该模式将在全市逐步推广,为市民提供更方便的购车上牌渠道,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更好保障。

轻便摩托车带牌销售

轻便摩托车“带牌销售”是一项便民惠民的措施,将车管服务工作关口前移,其工作模式是车管部门对销售企业准备售卖的合规轻便摩托车集中查验并悬挂号牌。群众购车时仅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由商家上传资料备案入户,方便快捷,避免了群众所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入户,也避免了购车后因为办理上牌而多次往返。

轻便摩托车“带牌销售”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了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让群众能放心购买符合国标目录产品车辆,快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怎么区分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

温馨提示:

1、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F、E、D三种类型中的一种,才能驾驶轻便摩托车;

2、骑行时需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3、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需要佩戴安全头盔;

5、只能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6、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7、需按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8、需按时到车管所做安全技术检验;

9、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来源

来源:揭阳车管所

整理:“揭阳发布”政务微信编辑部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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