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男方怀疑妻子出轨限制其人身自由,驻乌沙派出所调解员劝成分居

长安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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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某与当事人孙某系合法夫妻关系,双方结婚约5年,双方育有两个孩子。婚姻期间,因为孙某存在多次打王某的行为。8月11日上午11时,因为孙某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引发王某报警处理。

经乌沙派出所民警初步了解后,该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故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室调解处理。

调解员孙正军、陈建深了解到,因为孙某怀疑其妻子王某有外遇,所以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一直有争吵。孙某为了防止其妻子出轨,因此多次不让王某出家门,也要求王某要换一个公司上班。王某因为人身自由被其丈夫过度限制,在调解过程中情绪一度失控。

随后,调解员咨询双方的述求,得知女方的诉求是要求离婚以及要求男方不能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男方的诉求是不离婚。

调解员分析后,决定往劝和的方向去调解。通过告诉双方婚姻中,双方的责任以及婚姻法的双关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冷静过后,女方提出,先与男方分居的决定。经过调解员分析,也许适当的距离感对他们夫妻双方的感情或许有些帮助。因此,便向男方做思想工作,劝其给其妻子一些空间以及人身自由,双方夫妻一起同甘共苦这么多年了,应该彼此信任。

最终,经过好几个小时的劝告后,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孙某同意王某分居的述求,且不得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权。双方的婚姻问题,双方承诺通过的法律手段解决。

【案件点评】

婚姻家庭是两个相爱的人组建而成的。在组建婚姻家庭的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困难。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应该和睦相处,才能够相互扶持到老,在处理感情问题时,要学会尊重对方的想法,不能够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想法,这种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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