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安全生产“十不干”系列(一)
起重吊装十不吊
港口码头起重吊装作业:指使用起重设备将货物进行提升和平移、在较短距离内沿着一定的路线装卸货物以及构件和设备的安装固定等作业过程。这类作业在港口码头作业现场经常进行,易发生危险,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为保障港口码头起重机作业人员及起重机附近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起重伤害事故发生,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十不吊”的内容。
01
歪拉斜挂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和吊具的正下方,严禁斜拉、斜吊。
02
超载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货物。
03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捆扎的牢固性,严禁起吊捆扎不牢的货物。
04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起吊时,应通过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时严禁起吊。
05
棱刃物体无衬垫措施不吊
吊装有锋利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严禁吊运无防护措施的棱刃物件。
06
重物上站人不吊
严禁在吊运的物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上下。
07
压在下部的重物不吊
起吊要按顺序进行,严禁强行拉拔压在下部的货物。
08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限位开关、防脱钩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动作不灵敏、失效者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09
光线阴暗,看不清重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时严禁起吊。
10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大雨、大雪、大雾以及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下,严禁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来源微信公众号:交通安全生产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