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即日起,各职工反映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所反映事项的处理进度。
具体查询方式
职工凭有效身份信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注册后,通过微信公众号 “办事大厅”——“查询办理”——“执法案件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菜单栏选择“查询办理”
刷脸登录后找到“执法案件查询”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23308005咨询。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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