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摄|强行“别车”示威,司机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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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摄|强行“别车”示威,司机承担全责!

俗话说,莫开“斗气车”,伤人又伤车。近日,驾驶员范某就因为开“斗气车”,引发碰撞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交警大队北滘中队接报警称,一辆小汽车与面包车发生剐擦,面包车驾驶员在避让过程中,撞上了路边警务E超市设备。

交警赶到现场发现,面包车车头左侧有明显剐擦的痕迹,右侧车头损毁严重。而前方不远处一辆小汽车的右侧车头,也有剐擦痕迹。民警对两个驾驶员分别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排除了其酒驾的嫌疑。

原来,当时范某驾驶的小汽车与苏某驾驶的面包车一前一后经三桂大道往105国道方向行驶。苏某赶时间,打算超越前方由范某所驾驶的小汽车,但该车却一直左右来回变道,不让后方车辆超车。

在行驶一段距离后,面包车逮到机会加速,终于超越了小汽车,未想到小汽车却一直加速与其并行。行驶至碧桂园桥底时,小汽车强行变道超车,导致两车车头发生碰撞,面包车在避让过程中,便撞上了路边警务E超市的设备。事后范某表示,当时觉得面包车一直想“别”他的车,他才强行超车的。

民警对范某这种不顾安全,开“斗气车”的危险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依据规定对他进行了罚款处罚,并判定该事故由范某负全部责任、承担两车的修车费用、赔偿撞损的警务E超市设备。

交警提示,开“斗气车”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危害道路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可能造成伤害。请各位驾驶人保持平和的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道中穿梭抢行。


《路边摄》栏目由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联合广东交警制作推出,广大市民和车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拍摄到各类交通事件现场,欢迎向南方+客户端报料。一旦采用,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将提供50-300元不等的报料费!(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

经与广东交警协商,对于市民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违法取证要求,基本信息(包括违法时间、地点、事故简要说明、原始视频等)齐备、属实,《路边摄》节目组将及时转递给相应地市交警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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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

【记者】陈伊纯 祁雷

【剪辑】王俊涛

【通讯员】粤交警 何海萍

编辑 洪鑫
校对 罗健鹏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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