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通行空间面对越来越大的压力,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性价比等优势,成为了很多群众的代步工具,亦是快递、外卖等行业重要的交通工具。不过,电动自行车在畅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也存在很多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加快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已是迫在眉睫。
截至8月13日,距离东莞公开征求对《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意见尚有一周时间,市民可在8月20日前提交意见。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东莞将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时下,东莞着眼于大湾区建设和城市未来发展,全力推进品质交通千日攻坚,在此背景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拟出台,此举对于东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助力探索从疏与堵的管理方式,到科学立法、依法监管、保障服务的转变。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呈现井喷式增长,涌现在城市主干道、街头巷尾,管理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加上共享单车同样遍布在城市每个角落,如何优化城市道路空间和提升群众出行便捷性,两者之间的平衡问题受到关注。《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呼之欲出。
一直以来,对于电动自行车概念界定较为模糊。该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人力骑行、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两轮自行车。该条例的范畴广泛,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及相关管理活动。
在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看来,《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三个方面的立法设计,比较鲜明的体现了地方立法的特点。全面覆盖,条例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完整覆盖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准用、使用和弃置的整个生命周期,全面填补了上位法在这个领域的管理措施空白;繁简适当,条例主要抓关键环节实施管理;指引明确,条例的各项管理措施,简单明了,要求清楚,操作便利。
“在东莞有这么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情况下,指引明确,直接意味着社会管理成本的节省和社会管理效率的提升。”陈锡康说。
东莞市政协委员殷毓德说:“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是受市民所喜欢的一种交通工具,不过亦处于选择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工作、生活便捷的需求,另一方面因为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如今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采取了疏导的方式,为后续加强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市民亦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获得电动自行车上路。”
殷毓德认为,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够买得起轿车,再加上现在道路拥堵加剧,市民采用电动自行车既方便出行,亦不过于添堵,尤其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电动自行车凸显的效果会更明显一些。
【记者】何建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