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服务中心是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和服务凝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的坚强堡垒。日前,记者从珠海市委组织部获悉,近年来,珠海市积极探索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模式,将中心登记为法人单位,并配备高素质骨干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了党群服务中心由物质形态的平台阵地向组织形态的战斗堡垒转变,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突出主体地位
赋予法人特定资格
珠海着眼于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村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无民事主体地位问题,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党群服务中心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登记为法人单位。编制部门对全市122个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法人登记,统一办理社会信用代码证,中心凭社会信用代码证制作公章,开设银行账户,自此能够对外独立开展民事活动。
配备工作人员。中心设主任和委员,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任。根据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群众情况,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中心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
明确职责职能。中心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提供党务政务村务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
突出政治功能
强化村党组织政治引领
珠海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旗帜鲜明加强对村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
把中心作为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出台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全面领导意见,明确中心主任由“三个职位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中心委员由村“两委”干部兼任,领导村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将中心工作人员选配与村干部管理结合起来。实施村干部选聘分离制度,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全面考核,合格的聘任到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按规定领取财政补贴的工作报酬;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发放财政补贴的工作报酬,有效解决了个别自治组织干部“不听党话、不跟党走”的问题。
建立工作报酬最低保障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作报酬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由财政全额承担,村集体经济不分担一分钱,2019年人均工作报酬10.1万元。
突出需求导向
提供精细化服务
珠海通过党群服务中心的主渠道联系服务群众,落实惠民项目,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威信。
提供党务服务。每个中心建设一个政治生活场所,提供过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代表接访、远程教育等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志愿服务、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把中心打造成党员的“红色家园”。
提供政务服务。把民政、卫生健康、公安、工青妇等各部门资源全部整合入村党群服务中心,提供社保、求职登记、居住证办理、宅基地申请等40多项基本公共服务。建立红色代办员制度,对需要到区、镇现场办理的事项由党员志愿者“跑腿”代办,实现村民办证办事“足不出村”。
提供村务服务。村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等阵地,常态化组织开展文体娱乐、康复医疗、居家养老、法律咨询、农业生产等日常服务。
突出规范化建设
确保运行顺畅有序
珠海开展村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场所、统一系统、统一管理、统一保障。
统一场所建设标准。中心依托村“两委”办公楼建设,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村辖各类站所和其他全部服务阵地纳入管理。在外观设计上统一名称和形象标识,突出党的元素。
统一信息运行系统。政务服务部门将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卫生健康等单位政务服务系统延伸到村,村党群服务中心与镇党群服务中心互通互联,搭建了统一运行、融合共享的信息平台。
统一人员管理。建立联动考核制度,人社等单位派驻人员由中心管理使用,年底对各站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依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站所工作职责,中心主任定期召集各站所负责人研究工作。
统一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为每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配备1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区、镇每年为中心配备一定的运作经费。
【记者】黄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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