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法案例】再现酒驾找人顶包,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了解一下……

平安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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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发生事故,

怕被查出醉驾

叫朋友冒充驾驶员顶包?

随便一搜,历史的教训一大片,

但~~还是不断有人以身试法!

那就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再了解一下,

别拖累朋友一起入刑。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7日22时56分许,被告人任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途经本市海珠区鹭江南约大街某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案发后,任某害怕被查出酒驾,通知被告人何某到场冒充该面包车驾驶人,为其作假证明包庇。执勤民警仔细询问,两人露出马脚,承认任某为实际驾驶人,其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含量为184.9mg/l00mL,已构成醉驾危险行驶。于是,两人一起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事实与指控事实一致,且有随案移送的证据予以证实,两被告人亦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依法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何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应予惩处。

裁判结果

综上,海珠法院于2020年4月27日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任某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包庇罪判处何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

法官说法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车辆,出了事还找人顶包逃避处罚,最终害人又害己。这种行为不仅有违社会公德,还将加重刑罚。为醉驾的人顶包会构成包庇罪,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切莫碰触法律底线,莫碍于亲情、友情替人作伪证顶包。真正的帮忙,应当是及时提醒、劝告饮酒者不要开车。

来源:广州海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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