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货车司机因故意遮挡号牌被记12分

南方+ 记者

为了躲避摄像头抓拍,“降低”违法成本,总有一些自作聪明的驾驶员,故意将车辆号牌遮蔽,不料后果很严重。

8月3日下午,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坝仔中队在辖区进行日常巡逻布控工作时,查获了一辆遮挡号牌的轻型货车。

当天下午,交警大队坝仔中队民、辅警在辖区进行巡逻。巡逻至坝仔街一超市门口时,民警发现一辆货车前后车牌被人故意用毛巾遮挡,并且该辆货车没有停放在停车位上。

民警当即利用智慧警务终端查询货车的相关信息,找到了该车司机雷某发的联系方式,并通知其迅速到场配合调查。到达货车停放点后,雷某发对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雷某发是给超市送货的货车司机,了解到坝仔街有记录车辆违停的摄像头,为逃避处罚自作聪明遮挡了自己车辆号牌。

对雷某发故意遮挡号牌、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坝仔中队作出了罚款400元、记驾驶证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因雷某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其须在参加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二百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涉牌交通违法作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几乎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危,由于遮挡、污损号牌,违法司机开车便会更加肆无忌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危害极大。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更是会增加案件侦破的难度。所以,大家应共同抵制涉牌违法行为。

【全媒体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官晓雷 彭立田


编辑 陈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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