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见人怕“鬼探头”,司机行人要多留心!

南方+ 记者

当你开着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前面突然出现一个人或者车辆,这样的行为被称作“鬼探头”,只是想想就觉得可怕吧!

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两车发生碰撞。

7月29日,胡某某驾驶粤QY***7号小客车沿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北往南方向行驶,于当天15时30分许行驶至石湾北路市地税局门前路段时,遇黎某某驾驶粤Q2***8号二轮摩托车变更车道,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何为“鬼探头”?

在路上,遇到前方有车辆或其他物体遮挡视线,造成视野盲区,而盲区内又突然出现人或车,由于事发突然,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和空间,极易引发事故。

“鬼探头”引发的事故。

“鬼探头”引发的事故。

“鬼探头”引发的事故。

一起又一起惨痛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在邻道排队的车辆中间、待转区车辆前方或中间、公交车前后、斑马线前超车、绿化带遮挡的路口等状况易出“鬼探头”。

如何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呢?

对于汽车驾驶员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减速慢行

在容易发生事故的状况和地段上,减速慢行,给予自己充足的反应时间和制动空间。

2.鸣笛

在不禁止按喇叭的地方,提前按喇叭提示有可能出现的人或车注意。

3.备刹车

车辆途经事故易发点时,右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遇上突发情况时随时准备踩刹车。

4.礼让行人

开车要淡定,不开斗气车。虽然有时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但作为驾驶人并没有权利去惩罚他们,在路上行驶还是要礼让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二)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只要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警或者交通信号灯指示;不要在车流中穿行,不要跨越护栏;通过路口时注意观察车辆情况;看护好儿童,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中央,随时注意观察路况,就可以主动避免造成“鬼探头”。

马路如虎口,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全媒体记者】张琪琪 杨世华

【通讯员】阳公宣 彭小彦

编辑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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