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男子骑车故意阻挡救护车……

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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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后方传来救护车的鸣笛声

你会怎么做?

相信很多人都会主动避让

让救护车得以顺利通行

使生命得以及时救治

然而近日发生在广东潮州的一幕

却让人感到愤怒不已

一辆救护车到了红绿灯路口时

旁边车辆纷纷自觉让道

可一辆摩托车却始终挡在救护车前

寸步不挪

致使救护车无法通行送医

见此情况

一位路过的热心市民

好言劝说摩托车主注意文明礼让

然而当事车主依旧不肯避让

涉事司机被罚

事后根据群众的视频线索

当地交警快速锁定

涉事车辆的号牌及车主信息

通知涉事司机接受调查

7月31日上午

该男子前往潮州市交警支队配合调查

经过交警一番教育

男子对自己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表示悔改

并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罚款1900元,记13分

惩 处 清 单:

● 驾驶人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200元;

●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200元;

●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记2分,罚100元;

●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罚200元;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罚200元;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记0分,罚1000元。

避让特种车辆

是法律要求

如遇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

做到主动避让

不仅是善举更是法律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因此,故意挡道、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

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

可是违法的!!!

那因避让行为而产生了交通违法

会被处罚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所以对于主动避让特种车辆

而产生的交通违法

不会被罚

但是,有朋友会产生顾虑

如果因主动避让还是被罚了

又该怎么办?

针对确被电子警察误拍的情况

可拨打交警热线进行申诉

如 何 避 让 ?

1、相对方向避让,提前减速停让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2、后方来车避让,打灯变道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

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3、单一车道避让,靠边停让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4、红绿灯路口避让,靠边让行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5、45°让路法

当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前方车辆开道让路时,社会车辆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为后方特种车辆让出紧急通道。

将心比心江湖救急

遇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

做到主动避让

你的这一善举

是在为生命争取更多生的机会

来源:央视新闻、潮州交警、北京日报、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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