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因家庭矛盾激化
出现了纷争
一方利用网络科技对对方进行
跟踪、监控
甚至诽谤、散布私隐
这些行为从10月1日开始
将定性为“家暴”
7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细化了家暴定义,明确通过网络实施侵害行为的也是家庭暴力;完善了强制报告制度,将因年老、残疾、重病、受到强制、受到威吓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员纳入保护对象;丰富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可以申请多项保护措施、法院可分批多次作出;创设性扩大保护对象,明确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多个亮点体现了广东特色。
努力构建
有广东特色的反家庭暴力防治体系
斗门各级妇联在行动!
来源:南粤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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