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亲历者说丨王瑜:特区效率就是“金字招牌”

汕头观察

【编者按】

今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经济特区勇扛历史责任,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不凡的业绩。汕头经济特区,是经济特区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40年来,一代代汕头经济特区建设者用智慧和汗水,为激情澎湃的“特区故事”写下了辉煌的汕头篇章。

即日起,南方日报推出“致敬特区40年 汕头再出发”系列报道,回顾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总结汕头经济特区发展经验,进一步讲好改革开放故事、特区故事,振奋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精气神。敬请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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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公司副总经理王瑜来说,1987年是一个特别之年——这一年,高中毕业的她入职该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办事员。

彼时,王瑜的工作就是每天骑着自行车从公司出发,将相关文件和图纸绑在车后座上,送到特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审批。她说,当时她是全年级第一个进入到特区工作的,每天都怀着满满的荣誉感投入到工作中。

王瑜。杨立轩 摄

王瑜。杨立轩 摄

令她感受到荣誉感的,还有特区的办事环境。她说,当时几乎所有经济特区管委会的办公地点都在这栋大楼内,而且大楼周边集合了海关、银行、宾馆等多个单位和场所。这种“集约式”的办事条件,为到特区办事、投资的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自从1987年开始实行的“24小时内答复”制度,更是让他们感受到了特区效率。

王瑜说,由汕头经济特区提出的“24小时内答复”制度可以说是开风气之先。在这一制度下,到特区办事、投资的人基本上一天之内都可以完成相关手续,免去了多次奔波之苦。

作为经常往返于公司和管委会之间送材料的办事员,王瑜也尝到了“24小时内答复”制度的甜头:“有时公司的项目申请立项,早上才提交资料,下午就能收到相关部门的批复。”对于当时政府机关人员的服务态度,她更是由衷点赞:“不管是办事工作,还是待人接物,都能感受到大家一心为特区发展的那股拼劲。”

在王瑜看来,“24小时内答复”制度极大地提升了当年汕头经济特区的服务水平,吸引众多客商到汕头投资办厂,也助推了当时汕头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她认为,营商环境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在汕头经济特区“二次创业”的当下,更应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擦亮特区效率这块“金字招牌”。

策划:严亮 廖奕文

编辑统筹:赵文君

采写统筹:辛均庆 杨可

采写:杨可

编辑 叶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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