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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动自行车新规今日实施,共享电动车不能骑了

南方+ 记者 尹辅华 2020-08-01 16:18

居民自行购置电动自行车,再加上企业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对佛山交通管理提出新要求。今日(1日)《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上牌、行驶、存放等项目进行了细化。这其中市交通运输局等多个部门表明态度,根据相关条例约谈哈啰、美团、青桔、小遛四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要求其必须尽快自行回收已投放车辆,逾期未清理完毕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清理工作。

现场状况:

市民违法相关《规定》最高可能罚500元

因为祖庙、岭南天地、多个商业体集中在一个区域内,禅城区的祖庙路、建新路一带成为佛山中心城区一个休闲娱乐旺地,再加上广佛地铁祖庙站落脚在附近,所以该区域也是中心城区一个交通小枢纽。

在《规定》启动当天,记者看到有一批市民驾驶自购电动自行车来到上述区域,同时还有一些人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过绝大部分骑行者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不佩戴安全头盔。

有部分市民已经佩戴安全头盔上路。有部分市民已经佩戴安全头盔上路。

另外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与南桂东路交叉地带,也是佛山中心城区一个商业旺地,在这个地段记者看到有一些外卖快递员佩戴安全头盔,有个别市民佩戴安全头盔,但更多的市民并没执行《规定》。

“新规定启动第一天,交警查到再说吧。”有市民以来不及买头盔为由,解释了为何不戴安全头盔。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与上牌;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如果市民有相关违法行为的,最高可能被罚500元。

较多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仍不戴安全头盔。较多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仍不戴安全头盔。

交警管理:

仅南海区已有12万辆电动自行车上牌

如果要让《规定》得到更好的落实,就要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加上精细化的管理来推进,按照分工要求,全市交警要分管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上路行驶管理等多个内容。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末南海区常住人口达到303.17万人,位列佛山五区之首,所以他们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当前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加大的主要原因有多个方面,包括购买使用的市民人数增加、暑期学生骑行人数增加、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高温酷热、暴雨天气等方面。”南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文明出行宣传,以及在道路巡查和劝导方面进行加强。“按照目前执勤过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区域都是在桂城中心城区和其他镇街的中心城区较多,这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续航能力所限,通常使用人群都是中心城区周边范围生活的市民。

具体来看,启用《规定》后,南海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变得有法可依,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依法进行管理,对相关的交通违法采取教育加处罚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提升驾驶员的文明出行意识,减少违法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还会联动区文明办、各镇(街道)开拓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志愿者上岗,在各大路口(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

当然除了加大处罚外,当地还会推进相关政策落地。

“目前,交警部门和邮政部门都加班加点为市民办理登记业务,南海区共办理了12万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业务。”南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邮政网点的基础上,增加了交警中队、社区、派出所等固定网点,并对摸查到的需求量较大的企业、社区,组织人员进行上门办理登记,解决市民电动自行车登记问题。

佛山市交警部门表示,全市集中上牌工作延长至9月30日,10月1日前仍可以办理蓝色、黄色号牌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

市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三年内完成63条非机动车通道改善工程

在《规定》中,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了道路状况提升等多项工作。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道建设,整合现有道路资源,完善非机动车道路网,组织编制电动自行车道路红线内停放场所专项规划。

从现状看,随着绿色出行逐渐回归,近年来,佛山市慢行系统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批慢行示范区逐渐建成,中心城区积极推进慢行廊道和慢行片区逐步改善,先后完成季华路(西段)、兆祥路、绿景路等多条通勤主廊道的慢行交通改造和祖庙片区、季华园片区、亚艺片区、绿岛湖片区、市政府周边、千灯湖片区、桂城东小片区等多个片区慢行提升改造。

但是,由于道路条件的先天不足以及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以车为本”的发展思想,全市非机动车道仍然存在三个主要矛盾,一是部分非机动车道宽度受道路红线宽度的制约无法拓宽;二是一些路段因为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行人共用的一个板块,自行车与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存在着矛盾冲突;三是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违法停车占用情况比较严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呼吁改变、摒弃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以车为本’的发展理念,从绿色出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正确规划建设相关交通设施,引导绿色出行逐步回归。”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制定《佛山市道路路权规划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指引,科学合理分配道路断面,争取从上位规划层面增加道路红线宽度,优先保障慢行路权和公交路权,为新建、改造道路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该项工作今年内可以完成。

另外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非机动车通行环境整治行动,该项工作从去年年底开始,各区已经陆续排查出存在问题的非机动车道,也在积极整改,同时该局也专门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中心城区开展路权情况普查,每季度将普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各区整改,但受制于现状道路条件的制约,整改难度非常大。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佛山正在部署一批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市政府出台的《佛山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中明确要求,全市三年内完成63条非机动车通道改善工程,推进全市19处慢行片区系统改善工程,继续在中心城区一批机非冲突严重的路段上设置机非隔离护栏,优化骑行环境。另外根据已出台的《佛山市自行车停放点设置技术导则》,明确了自行车停放和禁止停放区域的指引,列出了具体的设置形式要求。目前,各区正在积极落实并且已经在合适的道路区域内划设了大量的自行车停放点,该项工作将持续推进。

焦点:

四家企业需尽快收回共享电动自行车

顺德将逐步清退区内3.5万辆共享电动车,并加大力度,携手运营企业完善对目前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禅城区在今年7月第一周共清收共享共享电动自行车8000余辆。在近期,佛山多个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理。

但是在《规定》启动当天,记者在祖庙路、建新路一带看到还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市民可以随时取用。

当天记者在祖庙附近还可以看到共享电动自行车。当天记者在祖庙附近还可以看到共享电动自行车。

针对这一情况,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回应称,国家、省相关文件等文件已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今年5月联合要求哈啰、美团、青桔、小遛四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立即制定清退工作计划,自行清理回收在我市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再次联合组织共享电动自行车限期清理工作约谈会议,约谈了上述四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明确要求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必须尽快自行回收已投放车辆,逾期未清理完毕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清理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尹辅华

【摄影】尹辅华

编辑 何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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