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进一步提高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的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7月24日,清远市检察院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的带领下,一行人到我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座谈会上,刘春副检察长向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简要介绍了《民法典》制订的艰辛历程和颁布的重要意义,强调了《民法典》是规范民事行为的圭臬,与我们在坐的每位同志息息相关,学习中、生活中处处都会用到,要求师生们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清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发言
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梁燕云副校长向师生们介绍《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典籍,对于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师生们一定要利用《民法典》颁布的契机,学习法律条文,弄懂法律原意,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宣传《民法典》。
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梁燕云副校长发言
随后,刘春副检察长向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赠送了多套《民法典》,并指导师生们进行阅读,介绍《民法典》里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让我们师生受益匪浅。
刘春副检察长向新北江实验学校捐赠《民法典》
新北江实验学校师生代表认真阅读《民法典》
刘春副检察长指导孩子们阅读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约10万字,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习近平主席指出,这是一部规范党和国家机关行为,保障人民合法民事权益的民法典。
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部张琛、张木勇主任赠送学生普法书籍
此次座谈会,提高了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法律有了更新的认识,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我校也会以此为契机,继续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共同创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生活。
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民法典
《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习之、思之、用之,用《民法典》“典”亮生活。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对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更好地为百姓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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