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检察院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惠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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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切实实施民法典”时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惠阳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于7月23日上午组织检察干警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以“切实实施民法典 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对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了宣传,让群众明白学好、用好民法典的意义。

过往群众纷纷上前提问,“检察官,遗嘱没有签名没有盖手印有无法律效力?”“检察官,我与男友共同生活数十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继承遗产呀?”还有一名老者焦急地用客家话说道“检察官,崖暂晓港客家话,惹听得出莫?”检察干警回复道“阿叔,放心,崖就系客家妹,你有买问题慢慢港。”······检察官结合民法典的内容,对群众的问题予以耐心详细地解答,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普法宣传,现场共发放手册6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次,涉及土地纠纷、遗产继承、婚姻、子女抚养等与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民法典问题。

除现场宣传外,我院还定期在新媒体平台转发民法典宣传视频、动漫,对《民法典》各编进行深入解读,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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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I 办公室

摄影 I 丘嘉嘉

编辑 I 林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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