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成年龄最小交通肇事者,撞伤2岁女孩…顺德家长注意!

顺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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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

北滘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肇事者竟然是个10岁的男孩

而被撞伤的是个2岁的小女孩

民警说

这是他受理过的当事人年龄最小的事故

也创下了顺德区双方当事人

年龄之和最小的交通事故纪录

事件经过

据了解,事发时,男孩妈妈带着两个娃到小区门口广场玩,由于女儿还不会走路,她便抱在怀里,儿子在前面骑车,没想到一时没留意,儿子就撞上了一旁的小女孩。男孩家长称,本来觉得在小区门口的广场比较空旷,骑车应该比较安全,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事发现场

被撞的女孩哇哇大哭,在一边的奶奶发现后,赶紧叫儿子儿媳将孩子送到医院检查并打电话报警。随后,民警赶到医院找到刚刚做完检查的小女孩,女孩脸部轻微擦伤,眼挫伤,情况不算严重。 

交警提醒

“在学校、小区等封闭区域出现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正常程序来处理。”交警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因此,骑车方需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本来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只是当事人年龄较小,男孩家长要负全部责任。”交警介绍,未满12周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是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因此,骑车方将赔偿伤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类群体对外界的是非辨别能力是非常欠缺的,这就要求其监护人应由更严格的监护注意义务,交警提醒,暑假已至,在小区或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时能看到小孩骑着自行车互相追逐的画面,这种行为往往“埋下”了安全隐患,家长万不可“睁一眼闭一眼”。 

(图片来源于网络

根据相关法律,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带领。另外,孩子也不能将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带到公共场合上玩耍,不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提醒,不少儿童在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大多是因为家长一时疏忽,没有看管好孩子导致的。所以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小孩,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严重的后果。

编校 | 梓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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