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宗案件全部审结!金湾区有效打击、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珠海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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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吧工作人员大打出手,街头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进行赌博诈骗犯罪……以曾某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三灶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1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曾某勇、陈某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聚众斗殴罪(未遂)、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和赌博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确认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于2019年12月31日对十二名被告处以六个月十五日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又一宗涉黑恶案件。

近年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

至今年6月,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6件25人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并提起公诉,实现阶段性清结。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全部获有罪判决。

成立专责小组 提前介入 及时引导侦查取证

▲涉黑恶案件审理现场

涉黑恶案件牵扯面广,社会影响恶劣,取证对象往往因害怕打击报复不愿配合作证,因此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时存在一定难度。

为了精准打击涉黑恶犯罪,让犯罪嫌疑人尽快落入法网,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责小组,并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提前介入侦查,强化监督引导。

如在办理刘某阳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中,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向金湾公安分局发出《提前介入案件函》,多次听取公安机关介绍案情,查阅侦查卷宗材料,与办案人员共同商讨案件,分析办案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明确的引导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和完善了涉恶证据。

2019年以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前介入8宗涉恶线索侦查工作,有力打击和震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

坚持不凑数不放过 严格依法办案

▲公诉人对涉黑恶案件提起公诉

“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这是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加快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的同时,始终坚持的原则。

办理普通刑事案件过程中,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恶势力线索,主动引导公安机关以恶势力性质开展侦查工作,成功办理了曾某勇等12人案件。

在刘某阳涉恶犯罪团伙案中,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准确区分主要人员和一般参与人员,精准有力地揭露和指控犯罪,公诉人对每一类证据及其要证明的犯罪事实都加以分析和小结,制作的举证提纲达116页、5万多字,依法追加起诉犯罪事实10宗。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判定涉黑涉恶,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提起公诉,坚持法治原则,既不“降格”也不“拔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运用多种方式,以案释法,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的新进展及工作亮点,提高群众知晓度。通过“互联网+”、“两微一端”、单位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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