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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网传浙江大学2016级的一名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研究决定对其“留校察看”。
浙江大学(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考试作弊都得开除了,这是不是太轻了?”对于浙江大学的这个处理结果,不少网友表示强烈不满。
据上游新闻,7月21日,努某某在获刑且被处分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等。
网传图片显示,努某在获刑且被处分后仍在朋友圈发布出游动态,被网友认为毫无悔意(网络图片)
昨天,浙江大学就
“学生涉强奸被留校察看”
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该生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感谢社会各界的建言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支持。
事件回顾:强奸犯还能“留校察看”?
据齐鲁晚报,20日晚,一条“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话题迅速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的热搜榜。热搜缘于浙江大学7月17日的一份公开文件。
该文件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文件显示,涉事学生努XX系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另据网上流传的一份相关截图显示:学院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该生违纪处分意见,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改,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学院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哈工大2名大四学生因作弊被直接开除
近日,哈工大威海校区一份处分决定引起网友热议。文件称,该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四学生杨某,在两门考试中找黄某某替考,两人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网传杨某考试前已获得某互联网公司的录取通知,在深圳实习。
“规格严格,功夫到家”
众所周知,哈尔滨工业大学一向以严格著称。而威海校区作为哈工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学期学生的挂科率甚至高达25%。但是,在这个学校的学生都知道,挂科还可以补考或者重修,唯独一个高压线不能碰,就是舞弊,一旦被发现,那么等待自己的就是相当严厉的处分。
哈工大三个校区均立着“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石
网友评论,强烈对比
@网友“寒惜精灵ing”称:这是什么情况,强奸罪现在犯罪成本这么低吗?浙江大学迷之操作实在让人费解。
一名浙江大学的校友也在相关社交平台上表示:被这位学生和决策领导的行径三观震碎了。
律师:学校有权据具体情况
自主决定开除学生与否
据封面新闻,陕西恒达律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认为,缓刑虽不是实刑,但仍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系刑事犯罪刑罚的一种。如高校学生犯罪,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赵良善表示,该法规定,学生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学籍,注意这里法律术语是“可以”, 而非“应该”。“‘应该’在法律上属于设定的硬性义务,而‘可以’在法律上是一种选择或不选择的权利。换言之,法律赋予了学校开除学生的权利,但并非强制性,学校也有权不开除学生,故学校有权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开除学生与否。因此,此事件中,浙大可以开除涉案学生、也可以不开除涉案学生。”
赵良善也提到了另外几类情况。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27条规定,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的通知》规定,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据此,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犯罪被适用缓刑的,如前所述,缓刑系刑罚的一种,对其予以开除处分。
如犯罪分子系党员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之规定,同时,对其予以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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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7月21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和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为广州报告。其中,2例确诊病例来自孟加拉国,3例无症状感染者分别来自坦桑尼亚、多哥和新加坡。以上均在入境口岸发现,入境后即被隔离观察。
截至7月2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61例(境外输入266例)。目前在院1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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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chiu-chor
来源 | 光明网、青春东莞、南方日报、共青团中央、浙江大学、健康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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