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百吨王”时,一司机竟扬言自己坐过牢!?结果…

深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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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今天要说的主角儿

就是司机们见着都怕的“百吨王”

——大货车

之所以叫这称号

并不是因为它个头大

而是因为

总有些司机玩命地装货

生怕这车后头装得不够满

为保障公路运行环境安全畅通,及时消除路面隐患,按照《深圳市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执法支队近期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货运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常态化的联合执法行动。

掐指一算

↓ 今年以来,我们共立案查处了 ↓

高速公路出口、普通国省道治超监测点的非现场执法案件1943宗

货运源头违法行为126宗

路警联合治超案件713宗

“非法六轴车”25辆

“百吨王”17辆

召开联合约谈处罚会议4次

约谈货运企业25家

吊销64辆车的车辆营运证

信不信由你

这案例多了什么怪人怪事都有

有的居然敢在

执法蜀黍面前耍起小聪明

想蒙混过关?没门儿

7月5日夜间至7月6日凌晨

执法支队松岗交通稽查站

联合宝安交警大队

在107国道松岗段

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动

当天晚上

执法蜀黍共查处货车超载6宗

其中“百吨王”货车2辆

凌晨4时16分

执法蜀黍在107国道松岗段辅道

发现两辆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

十!分!可!疑

↓↓↓

车辆运载货物均为湿泥沙

车厢明显有水溢洒出来

车辆行驶速度异常缓慢

过减速带时轮胎吃瘪严重

执法蜀黍随即示意车辆接受检查

并要求司机将车辆

行驶至地磅区进行现场过磅

其中一辆货车的司机

始终拒绝配合执法蜀黍的工作

在押车过程中

这位司机故意放慢车速、拖延时间

货车开到卸货场门口时

司机又故意熄火停车,堵塞门口通道

还说“车辆已坏,无法启动”

(不想过磅明说啊)

而且这位司机

还向执法蜀黍扬言称

“坐牢都坐过,我还怕什么”

面对这位货车司机

执法蜀黍只好开启劝说技能

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

向司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告知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

⌛ 一个半小时后 ⌛

在执法蜀黍不断劝说下

司机终于愿意配合执法蜀黍工作

并将车辆开进卸货场进行过磅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两辆货车的超载率高达到100%以上

并且车货总重均超过100吨

它俩是名正言顺的“百吨王”

还是严重超载的那种!

赣C5B***货车

车货总重为107.57吨

轴数为6轴

限载重量为49吨

超限重量达到58.57吨

超限率达119.5%

赣CC7***货车

车货总重为117.57吨

轴数为6轴

限载重量为49吨

超限重量达到68.57吨

超限率高达139.9%

处理结果

执法蜀黍在确认数据后,将车辆押往卸货场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执法蜀黍当场责令这两辆货车进行卸货整改,主动对车载货物进行卸货转运,待车辆卸载完毕后对原超载车辆及转运车辆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规定限值。

司机

希望这次经验教训,能够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并引以为戒,告知身边的司机要注意交通法规,拒绝拉载超载货车!

除了严查超限超载货车

执法蜀黍对超限货运源头也不放过

前段时间

执法蜀黍来到了一处地铁工地

↓↓↓

7月6日下午

执法支队龙岗交通稽查站的执法蜀黍

来到位于红棉路的六约北地铁站施工现场

为什么执法蜀黍会来到地铁工地呢

这还得从这出来的一辆超限货车说起

↓↓↓

7月2日下午15时

车牌号为粤BEY***的重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

从六约北地铁站工地装载泥浆出场

该车为4轴货车,限重31吨

检测该车重达58.76吨

超限率达89.5%

❗ 严重超限超载 ❗

执法蜀黍实地调查发现

深圳市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赣*达公司)

负责该地铁站工地的土石方工程

具体为挖土方以及配载、运送土石方

公司现场负责人

我承认,粤BEY***车辆当时就是从六约北地铁站工地装载泥浆出场的。

执法蜀黍

那为什么要超载出场?

公司现场负责人

土方挖出来是湿的,含水量高,我们疏忽大意了,没有计算好重量也没有称重便放行出场了。

执法蜀黍

正因为这个季节土方湿度大,增加了超载的隐患,更应该先称重再出场。

处理结果

执法蜀黍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规定对该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具体的装载工作人员分别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货车超限

货运源头单位也要处罚

本仙女让大家回顾一下相关法律原文

↓↓↓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第七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

(三)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第八条 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

......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处2万元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车辆的工作人员处1000元罚款,并对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

奉劝大家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毕竟我们无处不在

珍惜生命

远离“百吨王”

如遇“百吨王”

可拨打☎️12328投诉举报

深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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