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设慈善基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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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设立慈善捐赠专项基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出台实施《关于促进社会力量规范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政府救助为主,统筹社会资源和力量,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有序衔接,优势互补,进一步强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工作导向。

此外,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协助开展街面救助服务。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转介援助、寻亲返乡等专业救助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跟踪回访、政策宣传、法制普及,链接社会资源,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工作。

《意见》明确,研发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信息系统,搭建信息平台,建立服务数据库,完善需求发布、资源对接、服务转介等功能,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程序、方式及途径。

根据要求,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信用记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规范评估考核。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宣传报道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的典型事迹和特殊个案,提高群众认知及参与热情。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终止和公布不适宜开展救助服务的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和项目。

民政部门还将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联动会议制度,成立社会力量救助服务专家委员会,设立慈善捐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专项基金。

【记者】汪祥波

【通讯员】廖培金

编辑 邹关琳
校对 张昕莹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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