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后第一件事要干啥?

洪梅政法
+ 订阅

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轻交通事故后果,近日,洪梅交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守护行动,严查包含后排乘客在内的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查获一例,处罚一例,曝光一例

行动中,洪梅交警提醒驾驶人和乘客,在开车和乘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遇见后排人员没有系好安全带的,就耐心教导,告诉他们安全带是发生事故时减轻受伤程度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事故发生时,若未系安全带,人体将会与车辆顶棚、前窗玻璃、转向盘、仪表盘等部位发生猛烈撞击,从而对人体造成严重甚至致命的伤害。

研究表明:使用安全带可使受到伤害的几率降低50%,在事故中存活的机会是不系安全带的两倍,有效减少人员伤亡。所以说,安全带是生命带。

洪梅交警提醒您

一、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51条、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第31条、第59条第11项,记2分,罚200元

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道交法》第51条、第90条,《省条例》第31条、第59条第11项,记2分,罚200元

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道交法》第51条、第90条,《省条例》第31条、第59条第11项,罚200元

四、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违反《道交法》第51条、第90条,《省条例》第31条、第59条第11项,罚200元

五、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道交法》第51条、第89条,罚50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