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岁娃高空抛物,有车窗被砸碎!目击者:持续近10分钟

深圳大件事

看正文之前,先来看看下面这个图——

一辆轿车挡风玻璃破了,玻璃碎了满车,留下整个大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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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被人砸了?还是什么原因?

答案揭晓:高空坠物!

近日,有市民向南都记者反馈称,7月9日晚龙岗区南湾街道玉岭花园内持续出现高空抛物,业主停在楼下的汽车挡风玻璃被砸坏。

7月9日晚龙岗区南湾街道玉岭花园内持续出现高空抛物,业主停在楼下的汽车挡风玻璃被砸坏。

南都记者从龙岗警方了解到,经排查确认是居住在20楼的一名4岁孩子因调皮从阳台扔下矿泉水瓶和牛奶盒,居民反映持续扔了近10分钟!

这到底什么情况?

居民反馈高空抛物持续近10分钟

砸坏楼下车辆

市民谭先生告诉南都记者,9日晚10点多,龙岗区南湾街道玉岭花园内一楼栋某层住户往下丢矿泉水瓶及没开封的罐装牛奶,一位业主停在楼下的汽车挡风玻璃被砸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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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爆料市民拍摄的视频显示,一辆白色轿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长度超过1m的窟窿,破碎的玻璃掉进车内。 

周边居民在发现楼上高空抛物后也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过程,记者从居民拍摄的视频中看到,当晚在该楼栋高处陆续有多个物体被扔下,楼下居民尝试使用手电筒确定具体抛物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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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附近便利店店主介绍,当时高空抛物持续了约5到10分钟,“当时他家里的灯都是关掉的,所以我们认为他是恶意高空抛物”。 

南湾街道保安班翁班长回忆称,“有一个队员在家冲凉,听到那么大响声穿上衣服赶出来看,后来是监控员报了警。”当晚警方也前往各楼层进行了排查,只是未能确定肇事者。目前相关物证已经送到派出所。保安班长表示,此前他们都在各楼层进行过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

到底是谁抛下物品?除了车辆车窗玻璃被损坏是否有人员伤亡?南都记者向警方了解具体情况!

经查为一4岁孩子

扔下矿泉水瓶和牛奶盒

13日记者从龙岗警方了解到,7月9日22时43分,南岭派出所接警称龙岗区布沙路玉岭花园某楼栋有人高空抛物、砸坏车辆。

经民警现场勘查——

高空抛下的矿泉水和牛奶盒分别砸到一楼地面上停放的两部车辆,导致其中一辆车挡风玻璃碎裂,另一辆车后尾箱凹陷,均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当时在现场未找到高空抛物的肇事人员。 

随后民警对该楼栋开展走访调查,于10日锁定了该楼栋20楼某号租住户为肇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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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户主林某(35岁,福建人)承认其4岁的儿子因调皮,从自家阳台扔下矿泉水瓶和牛奶盒。

目前,派出所正组织孩子的监护人林某和受损车主协商赔偿事宜,并督促林某要加强小孩管教、补齐阳台防护措施。

看好你的孩子

拒绝高空抛物

近年来,“孩子”从高空抛下物品砸伤路人的事情时有发生。

2018年  广东东莞

11岁女童从阳台不慎落下苹果砸中女婴

2018年3月9日,在莞深交界处的东莞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化名)被楼上掉落的苹果砸中后致重伤。

事后,东莞市公安局查明苹果系因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事发时小星11周岁,一人在家。

事发后,凡凡先后七次住院治疗,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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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在今年取得最新进展:法院判了!

今年3月31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该院认为,该案案发原因已经公安机关查明,小星对此存在过错,依据民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小星事发时年仅11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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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贵州

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死邻居

2019年7月2日下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一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一中年女性死亡事件。7月3日中午12时许,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发布通报称,抛物者为楼上一10岁男童。

经查——

2019年7月2日下午,被告王某某放学回8楼的舅舅家中,因家中无人进门未果。王某某步行至7楼,从楼道墙上消防柜中取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开7楼步梯间防火门,将灭火器竖立放在楼道打开的窗台靠外面,先后两次从窗台处推落两个灭火器下楼。

第一次灭火器掉落在该栋1单元侧门地面受害人袁某某(该栋1楼住户兼经营便利店)晾晒的洋芋片后即弹进附近草丛中,第二次灭火器砸中正在附近翻晒洋芋片的袁某某头部,受害人当场倒地昏迷,头部出血,附近玩耍的两孩童亦受到惊吓。后受害人被物业人员发现并送医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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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在今年6月判了!

2020年6月,经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王某某的父母王某、方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4520.5元;

二、被告某物业分公司在49226元损失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某物业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部分由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此悲剧让人触目惊心!

近年来,深圳高空坠物案件频频发生,相关法律也对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

杜绝高空抛物

违者依法严惩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高空落下来的哪怕一个小小的硬币,或是一个小小的石头、鸡蛋,都有可能对人们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能够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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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高空坠物并非不可避免,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伤?这些你要记住了!

① 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② 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③ 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④ 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⑤ 晾晒食品时最好以绳子系牢、固定。

一定要看好你的孩子!绝对不要高空抛物!

【来源】深圳大件事

【记者】焦明梁 

编辑 孙梦圆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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