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
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小朋友,要不要来个煎饼果子!”
“叔叔,给我烤个火腿肠。”
……
随着师生返校复学,一些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日益增多,向学生起劲地吆喝,售卖小吃。在上下学途中,由于一些同学难以抵制各种价格低廉味道“可口”的小吃,纷纷围上小吃摊,购买并进食可能来源不明,没有卫生和质量保障的流动摊贩的食品,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尤其是学校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为确保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近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监督行动,深入惠城区和仲恺高新区各镇(街)内部分中小学校附近,对校园周边的食品流动摊贩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排调查。
经调查发现,校园周边部分食品流动摊贩不仅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隐患更令人揪心:有些商贩摊位上并无任何防尘、防蝇、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亦未办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相关登记手续,未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卡,未保存食材采购票据凭证,未在划定区域和确定的经营时段内经营等,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令人担忧。
为此,惠城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目前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和5个镇(街)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依法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建立校园周边摊贩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主动磋商,加强沟通,形成执法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治理,规范流动摊贩日常经营活动,切实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共同守护广大学子“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惠城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与行政机关有效对接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辖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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