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自7月起,我区交警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人、逆行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9日上午8时30分,记者跟随执勤民警在淡水草洋整治点开展专项检查。没过多久,两辆沿承修三路往承修四路行驶的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民警发现其中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依法对其宣传教育并开具罚单。而另一辆车辆未悬挂号牌,经查询,该摩托车并未进行过登记,因无法提供合法手续被依法暂扣。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查处了近30辆摩托车违规行为,涉及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被依法暂扣。
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 黄志军: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的,未戴头盔的及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一些电动摩托车不按规定行驶,不按道路等(要求)一共是5大类违法行为。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淡水城区,高峰期市场发生堵塞,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19年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876宗,其中涉摩电4249宗,占比28.56%,发生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67人,占比72.82%。
交警部门提醒,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广大驾驶人、交通参与者应选择合法、合规的车辆出行,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素材:广东惠州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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