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印发<汕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教〔2020〕4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合理安排小学、初中新生学位,保证区域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加强领导,确保我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和时间性强,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在举国上下持续抗击新冠肺炎的形势下,全面认真、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切实加强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招生、人事、规财、纪检、督导工作的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规财股、教育股、督导室、招生办等股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各义务教育学校应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学深悟透今年省、市、区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方案,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推进工作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我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一)做好小学招生工作
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在录取一年级新生时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延缓入学期满,应随即入学。任何家长和学生不得以在家学习或接受教育机构培训等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1. 具有我区户籍(2020年7月12日前具有濠江区户籍,下同)的适龄儿童,主城区(濠城片区)户籍儿童在原划定服务范围内的小学安排入学,非主城区户籍儿童在所在社区居委小学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因家庭居住地变迁,确需在非服务范围内小学申请学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居住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书(2020年7月12日前取得的居住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书,下同)等材料向非服务范围内小学提出入学申请,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要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如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则全部给予安排入学;如申请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 在本区范围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20年7月12日)、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上相关有效凭证向居住地服务范围内小学提出入学申请。对符合报名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方可安排其适龄儿童就读居住地服务范围内小学一年级。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如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则全部给予安排入学;如申请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报名程序及办法
(1)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证件资料的报名方式:本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7月13日至15日扫描二维码
关注“汕头e校通”微信公众号,进入“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小学报名入口,按户籍归属的招生服务范围填写适龄儿童相关个人资料,服务平台将根据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自动匹配学校。每一名适龄儿童只可填报我区1所公办学校。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各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学生报名有效后,学校将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初审通过,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料证件审核。经小学审核、公示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逾期没有参与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的濠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将视为自动放弃户籍所属服务范围学校的学位安排。如确需安排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属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如该校仍有空余学位,需给予安排入学,如该校学位已满,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服务范围内学校现场资料审核需查验以下证件:常住人口户口簿、出生证、免疫证、房地产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并收缴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存档。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府办〔2017〕64号)要求,各学校要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作为学校卫生重点工作来抓,把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新生报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和报告工作。
(二)做好初中招生工作
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部安排进入服务范围内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
1. 达濠街道(不含葛洲学校,下称“濠城片区”)小学毕业生安排进入濠城学校和达濠中学就读,今年濠城学校招收8个教学班(400个学位),其他学生全部安排在达濠中学就读。濠城学校和达濠中学的学位安排,利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采取填报志愿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葛洲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
2. 埭头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和三寮小学、溪头禧伦小学的毕业生原则上安排进入埭头学校初中部就读;
3. 我区其他小学的毕业生按街道服务范围安排进入街道所属中学就读,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
4. 礐石中学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除接受服务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就读外,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寄宿生,有寄宿需求的学生可报读礐石中学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如报读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则全部给予安排入学;如报读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5. 具有我区户籍、从外地返回本区就读初中或本区内因家庭居住地变迁,确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15日前持户口簿和《小学生评价手册》(及复印件各1份)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属地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位,如属濠城片区的,需参加电脑随机摇号。
6. 因家庭居住地变迁,确需到户籍所在地以外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15日前持供户口簿、《小学生评价手册》、居住证明(居住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书)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安排学位,如属濠城片区的,需参加电脑随机摇号。
7. 报名程序及办法
初中一年级新生实行“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全区各小学的毕业生于2020年7月13日至15日扫描二维码
关注“汕头e校通”微信公众号,进入“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微信中学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服务平台将根据小学毕业学校安排就读的服务范围内的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自动匹配学校。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可填报1所本区民办学校、1所市属民办学校、1所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和2所本区公办学校(其中1所为寄宿学校)。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积极稳妥做好广大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
广大实验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650名,其中在濠江区计划招生200名,其余450名面向全市及周边市县招生,招生计划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广大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录取方式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年开始,将利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微信中学报名入口接受学生报名。招生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广大实验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落实帮扶措施,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特别对市、区残联提供的符合随班就读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对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所在学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严格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我区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做到应入尽入,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各公办学校和广大实验学校均不得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三)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和收官之年。各学校要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的原则,制订帮教方案,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四)加强留守儿童入学管理。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适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五)做好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学工作。各学校要鼓励华侨子女、港澳台居民子女到我区学校就读,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按居住地户籍人口给予同等入学待遇。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妥善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的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的有关规定,若出现违规考试招生(包括以各类培训机构、体验课、夏(冬)令营、编程班、研学活动等方式变相考试选拔生源)行为,导致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受核减分数或者降低评价等级处理的,一律视同为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视情况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肃工作纪律,整治违规招生。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的纪律要求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教育督导部门将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对于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87361767、13902728426。
(三)规范招生管理,坚持均衡编班。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任何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各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校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各类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四)推进招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推进“互联网+招生”建设,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区教育局统一建设“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确保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等功能,实现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要采取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部门内部信息互通、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入学报名信息、学生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数据的有效对接,简化优化入学报名、材料核验和资格审核流程,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通过校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按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切实做好招生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新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审核学生报名资料,指导学生及家长上网预报名及填报相关表格,确保各种资料上报及时、准确、无误。
(五)规范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因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
教育部门、街道、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要加快重点项目和小规模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努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统筹科学配置师资力量,着力解决学校之间师资不均衡和个别学校师资结构性缺员问题,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
1. 濠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方法
2. 濠江区2020年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
3. 濠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服务范围一览表
附件1
濠江区 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参照《汕头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应范围
广大实验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应遵守本办法。
二、工作流程
从2020年起,濠江区具体组织实施广大实验学校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
(一)建设“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濠江区教育局建设“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等功能。
(二)核定招生计划
1. 广大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报市教育局核准。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核准结果。
2. 广大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纳入汕头市各区(县)的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开报名,汕头市教育局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各区(县)报考广大实验学校的的汇总信息导入“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发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
按汕头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教育局适时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等信息。
(四)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全市各区(县)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我区的广大实验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相对应区(县)的“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广大实验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五)分区派发报名数据
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结束后,我区及时整理数据,将我区学生填报跨区民办学校的数据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数据并备份后,将报考广大实验学校的数据发给我区教育局。
(六)电脑派位顺序和录取办法
1. 我区教育局按照濠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区内报名就读广大实验学校的录取工作,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 我区教育局按照濠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区外报名就读广大实验学校学生的录取工作,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 我区教育局完成广大实验学校的区外学生录取工作后,将录取数据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备份后分发至各区(县)教育局。
(七)公布录取结果和办理注册
8月15日上午11时,区教育局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学生录取结果。已确定取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录取结果公布3天内应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广大实验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八)审核和调剂录取
区教育局对广大实验学校的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我区毕业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我区教育局调剂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广大实验学校如果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可按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录取。
附件2
濠江区2020年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
附件3
濠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服务范围一览表(小学)▼
濠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服务范围一览表(中学)▼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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