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上错菜,这个单究竟谁来买?民法典话你知 | 每天学一“典”

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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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个月来,

应该不少人都被《民法典》刷屏了,

有些小伙伴可能会不以为然:

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打官司。

但你知道

商品在快递途中被毁坏,谁担责吗?

餐厅上错菜,你要不要买单?

正在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

你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在社会上,

想要生活过得去,

必须懂点法!

所以,认识《民法典》

正是个涨知识的好机会!

1

小典是一个独自在异乡打拼的女生。

毕业后她就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公寓,

已经住了两年多了。

这天房东突然告诉小典,

他已经把房子卖了,

他们的租赁合同也因此无效,

让小典在一个月内搬离公寓。

Q:

小典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答: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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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没想到房东反驳小典说,

当初双方签合同时,

就包含了:“若乙方租期未到,

甲方需出售房屋,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

合同终止”的格式条款。

小典认为当时房东提供该合同,

但没对此条款进行说明,

自己遭遇到了“霸王条款”,

感到非常委屈,

她该如何是好?

Q:

小典在签合同时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说明,相关条款有效吗?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答:若涉及与小典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可以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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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过多次与房东沟通协商,

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

小典又可以继续住在这里了。

心情大好的小典约了三五知己,

到餐厅大吃一顿!

吃饭途中,

服务员上错了一道非常昂贵的菜,

小典和朋友虽然发现了,

但还是抱着“赚了”的心理吃完了。

最后服务员发现了,让小典付钱,

小典认为他无权这样做,对吗?

Q:

小典与朋友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服务员可否让其付钱?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答:可以,小典与朋友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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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过这次吃饭风波,

小典认为自己是该好好学学法了。

于是便在某宝网购了几本法律科普书。

可书在快递途中被毁损了,

这该谁来担责呢?

Q: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答:卖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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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这天,小典突然接到老家弟弟的电话,

弟弟说自己在参与村组织的足球比赛时,

与对方球员发生了规则范围内的碰撞,

导致对方脚踝骨折,

现在对方向他索赔,他不知咋办。

最近在认真学法的小典告诉弟弟

他不用赔偿。

你认为小典说得对吗?

Q:

对方球员可以索赔吗?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答:《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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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小典的故事,

是不是也get了不少法律知识呢

来源丨整理自司法部微信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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