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口一句话,他被拘留10天!还把好心邻居坑成“小偷”

佛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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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17时许

张某骑着电动电动车

途经南海大沥某小学门口时

与一名开着摩托车的女士发生碰撞

导致该名女士倒地不起

随后,张某与闻讯赶来的女士亲属

一起将其送往医院

而肇事的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

只好留在事故现场

到达医院后,张某因担心交警会扣押电动自行车,自己接送小孩上学不方便,竟然打电话给邻居彭某,谎称自己有急事,电动车没上锁放在某小学门口,让彭某过去帮忙将车开走

当交警与张某返回事故现场时

因找不到张某的电动自行车

在交警询问之下,张某随口编一句谎话

“我的车被偷走了……”

见此情形,交警提醒张某

必须去派出所报案!

▲图片来源网络

无奈之下,7月1日中午,张某来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盐步社区民警中队报案,谎称其电动自行车被盗。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作案嫌疑人”邻居彭某。

7月3日下午,彭某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得知此消息后,自知纸包不住火的张某最终选择主动自首,承认自己谎报警情。

▲正在接受审讯的张某

目前,张某因谎报警情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并处罚款500元

本来只是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

张某却因为一时糊涂,不仅浪费了大量警力

也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编造恐怖信息报假警,一旦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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