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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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熟悉掌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细则具体要求,充分实践和熟练应用全新的智能设备采集方式,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积累经验,龙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20年7月21日在老隆镇吉祥一路社区,进行龙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时点:

试点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7月21日零时。

二、调查对象:

吉祥一路社区区域的居住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试点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

(1)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2)户口在本户,调查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调查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方式:

试点调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调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将佩戴政府普查机构颁发的普查员证,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调查对象自主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此次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即普查员手持电子设备PAD或智能手机进行登记。

五、试点时间安排:

摸底时间:7月5日-7月20日;

登记时间:7月21日-7月30日。

六、调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普查机构及其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人口普查中获得的有关个人信息,不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为尽可能少占用您的宝贵时间,请您预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同住家庭成员的有关资料,提供给普查员进行及时登记。

请试点区域的住户知悉,并支持配合综合试点工作。

龙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编辑 | 骆思丽

校审 |杨立权

编审 | 柳欢扬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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