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10点左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在市区泰山路与海河路交界处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黑车”,执法人员打开货箱时,都被吓了一跳。
根据群众举报,7月2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早就在泰山高速口蹲点伏哨。10点左右,这辆车牌号为湘L55770的私人货车抵汕,途经泰山路与海河路交界处附近的加油站时,被执法人员拦停。执法人员打开货箱时,被眼前一幕吓了一跳,里面有95个气体钢瓶堆在一起,里面装的,是二氧化碳。这些钢瓶在运载过程中万一发生泄露,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立即对驾驶员曹某发及随车人员开展调查。
违法人员曹某发说:“从揭阳拉到黄河路,拉去做干冰,用于酒吧。”
按照国家交通部关于规范瓶装二氧化碳气体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单瓶不能超过50升,所运输的二氧化碳总质量不能超过500千克,而根据该车的装载情况,二氧化碳的总质量已超过3000千克,超出规定的5倍。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港航大队副大队长罗伟扬说:“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我们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四项规定,对湘L55770货车进行暂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运载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车辆、人员等,均得取得相关运输资质证件,但曹某发只是一名普通货车司机,货车也没有取得相关运载危化品的资质。
违法人员曹某发说:“我应该得去考证,把车辆运输这方面的证件都办齐才来做这事,要么就不做。我希望其他朋友都不要非法运载这些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危险性还是比较高。”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港航大队副大队长罗伟扬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输这些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要取得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经营许可,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取得相关运输证件,驾驶员必须取得危化从业资格证,而且根据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规定每部车还要配置押运员以及相关资质的人员随车,才可以运送这些危险化学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表示,下来将继续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加强勤务、主动出击,全面排查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我们各个大队各个网格都会加大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监管、巡查,发现一宗就坚决查处一宗,取缔一宗。”罗伟扬说。
来源:汕头橄榄台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