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留意!“我与特区40年”活动,征稿时间延长至8月15日

南方+ 记者

今年是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回顾改革开放大业,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进一步讲好广东改革开放故事、特区故事、粤港澳大湾区故事、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故事,振奋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精气神,由广东省委宣传部主办,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承办的“我与特区40年——广东省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全媒体征集活动”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

活动聚焦展示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征集一批反映个人、企事业单位等与经济特区共成长的文章、图片、短视频等,吸引了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为响应广大用户的实际需求,经研究,活动征稿时间延长至8月15日24时结束,敬请留意。 

↓点击下方图片参加活动↓

【投稿须知】

一、我们征集什么?

围绕“我与特区40年”主题,聚焦展示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征集一批反映个人、企事业单位等与经济特区共成长的文章、图片、短视频等。要求来稿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形象生动、以小见大、积极向上,没有版权问题。

①文章。讲述个人、企事业单位与经济特区共成长的精彩奋斗故事,体裁不限,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字数1000-2000字为宜。

②图片。反映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个人、企事业单位与特区共成长的摄影作品和绘画作品,鼓励投稿反映特区城市面貌和个人生活变化的今昔对比照片。须同时配上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单幅作品大小在3M以上。

③短视频。形式不限,体裁不限。MP4或MOV格式,需完整呈现(含字幕、署名等),画幅为16:9最佳,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须附上视频主题和100字以内文字说明。

④演讲作品。面向特区同龄人以及在特区工作逾40年的各界人士开放报名,要求提交个人简介、演讲稿等内容。主办方将从报名者中挑选一批典型代表,适时举行“我与特区40年·四十不惑话特区”演讲分享活动,为其搭建优质平台,分享精彩故事。

二、有什么奖励?

1.作品将择优在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等平台刊发,同时接受网友点赞。主办方将根据点赞数等情况评出网络人气奖,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2.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还将组织专业评审,评选出优胜奖项,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三、需要注意什么?

1.请在投稿页面“正文内容”结尾处留下您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或身份)”。

2.请不要上传带有第三方logo的图片和视频(视频剪辑软件logo除外)。

3.所提交作品须为原创,一旦发现抄袭、侵权立即撤稿并取消资格,如造成侵权由投稿者和作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未成年人作者由监护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点赞等环节杜绝刷票,一经发现,将取消评优等资格。

4.一旦投稿,视为作者将作品版权授权给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可对作品内容进行修改、网络发布、出版书籍、报刊杂志刊登、线上线下推广等。

5.作品提交后将进入“审核中”状态,此时可修改内容。作品一旦审核通过发布,将无法撤回修改;请仔细检查后再提交,实在需要撤回修改,或有任何疑问,请发邮件至nanfangyzg@163.com,将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记者】胡良光

编辑 邢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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