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

南方+ 记者

6月3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根据程序,上述两项法律文件需经省人大批准后施行。

据悉,《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原计划以常务委员会议案的形式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疫情原因,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期缩减,《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法规案改由此次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与去年11月公布的《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相比,此次通过的条例增加防治疾病传染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野生动物,不得非法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不得买卖和食用非法野生动物制品等。

对此次抗击疫情的工作中暴露出很多不配合社区正当管理的不文明现象,条例增加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社区居民公约、管理规约,配合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记者】余嘉敏

编辑 万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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