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两次被顶替上大学,当地成立调查组,八旬班主任登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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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就山东网友苟晶发帖自称连续两年被顶替上大学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此前报道↓↓↓

山东一网友发帖称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曾写信道歉

6月24日,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公布调查进度,任城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已与苟晶建立联系,并派出工作组前往苟晶住地,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6月24日,苟晶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八旬班主任已到其湖州工作地点,希望能和她面谈。对于此次班主任的登门,苟晶表示,2003年已致歉,事件真相更为重要。

苟晶称班主任来工作地点求见,任城区官方发布通报开展调查

6月24日晚,苟晶发布短视频动态,称1997年让女儿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的班主任亲自来到其工作地点求见。视频中,苟晶坚持希望得到公正回应的态度,并表示自己可以体谅班主任当年作为父亲的心情和难处,希望班主任不要继续为难,“我只是想要一个真相。”

6月24日下午,苟晶向媒体表示,在政府有关部门向她核实情况后再无回应,相反班主任的到来让她有些意外,对方告诉苟晶,希望处理“她和自己女儿之间的矛盾”。苟晶称,除了班主任,还看到五六个高大的山东男人在公司对面的小卖铺附近,最终她听从了同事的建议没有面见班主任。

苟晶表示自己的态度依旧是盼望真相,她认为班主任已写信道歉,无需再上门致歉,而自己也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

6月2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官方情况通报,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目前调查组已与苟晶建立联系,并派出工作组前往苟晶住地,见面沟通,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专家对话:该如何对待被偷走的人生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高考顶替不仅是民事侵权,相关人员若在过程中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此案中,涉事班主任虽然在事后联系苟晶,并写了忏悔书,但是并不能因此免除法律责任。班主任已侵犯了苟晶的受教育权、姓名权,至少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起诉追诉,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由于此事时隔已久,在调查取证上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在苟晶高考当年,尚未实现远程录取。学生填报志愿、通知被录取的工作都是在现场完成;又由于未实行电子档案,也未建立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若审核工作出现疏漏,这种被冒名顶替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

但在2009年,教育部曾发布《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要求由各个学校清查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的同名、同身份证现象。若学校按要求查明,这种情况在当时就应该发现。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各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广泛使用,以及电子学历证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建立,被冒名顶替的情况已基本不会复现。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解决被冒名顶替问题,最关键的需要保证招生考试程序公开、透明,确保考生和家长有监督表达渠道。结合过往社会调查经历,储朝晖提出,从某种意义上,教育局、招生办、高校招生办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而其中最关键核心在于招生办。若招生办做好招生审核工作,冒名顶替事件就可以完全根除。

同时,储朝晖强调,高校是招生冒名顶替的下游,追溯上游实际在高中。有很多冒名顶替者,在选择顶替对象时,是有精心策划的。由于目前国家尚未提出明确政策,确保被冒名顶替者继续入学接受教育。因此,为保证教育公平,需要从源头上避免一些家长的不正当做法,高中学校需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最后在招生录取考试环节,招生办、高校也需做好审核工作。

另外储朝晖认为,信誉是政府声誉的必要条件。呼吁相关部门一方面查处当事人,一方面对被冒名顶替的受害者进行适当补偿,给予其应有的上学机会。

【记者】徐勉

【实习生】杨晨 陈艾嫒 综合报道

编辑 董晨晨
校对 陈大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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