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手枪子弹贩毒,两毒贩被东莞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南方+ 记者

自制手枪、自制子弹,还自制冰毒和麻古,不曾想终究是自己“作死”自己。东莞两名毒贩跨省跨市贩毒、容留多人多次吸毒,“一起贩毒一起吸”的结果终是自掘坟墓。

6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依法对罪犯林x桥、陈x鹏二人执行死刑。

6月23日、24日,东莞两级法院共集中宣判了16宗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毫不留情。

一次订货10公斤,卖家买家统统落网

罪犯林x桥外号阿桥,2014年7月至9月期间,林x桥多次从上家购买冰毒几十千克贩卖给下线,还使用制毒工具及制毒原料制造冰毒、麻古等毒品。2014年9月18日林少桥被捕,在其住处缴获手枪一把、子弹6发。

2014年9月17日,“中间商”林x桥(除林少桥外,其他人均已另案处理)指使韩x平与买家何某交易200克甲基苯丙胺(一般指“冰毒”);当日,林x桥还与另一买家刘x昌交易甲基苯丙胺1000克。2014年9月18日,林x桥向“供货商”赖x喜订购10000克甲基苯丙胺,赖展喜指使郑x立送货给林x桥,约定在林x桥的住处进行交易。

在交易现场,公安机关当场将林x桥和郑x立一起抓获,分别从林x桥与郑x立身上缴获甲基苯丙胺7.6克与2.51克,并查获此次交易的甲基苯丙胺9961.7克。公安人员从该房间另查获甲基苯丙胺507.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液体36460克,以及自制手枪1支、自制手枪弹6发。

在罪犯林x桥的住处,公安人员还发现了一批制毒工具和制毒原材料,是其两三个月前购入用于制造冰毒、麻古的原料和工具,以达到自产自销的目的。

一起贩毒一起吸的后果是自掘坟墓

罪犯陈x鹏外号阿南,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期间,陈某鹏多次伙同多人贩卖冰毒。此外,陈x鹏还在租住处开起“烟馆”多次容留郭传强及张昌海、“小虎”、赵x凡、周某等多人吸食毒品。陈x鹏两次逃脱抓捕后,于2015年2月1日在第三次抓捕中被捕。

2014年10月,陈x鹏伙同他人在深圳市龙岗区某出租房贩卖甲基苯丙胺。10月20日,公安机关在上述房间内抓获刘x飞及陈x鹏同居女友李x君、吸毒人员何某舟,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1041.32克、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的片剂14.14克及电子称2个、吸毒工具一批,而陈x鹏则在外贩毒躲过第一次抓捕。

同年10月20日,陈x鹏指使17岁的颜某等人帮忙寻找毒品买家,后被人介绍与冯某进行1000克甲基苯丙胺的交易。当日21时许,双方在东莞市凤岗镇某宾馆进行交易,公安人员当场将介绍人隗某兵、买家冯某等人抓获,缴获甲基苯丙胺1001.06克,在楼下抓获等待收取毒资的颜某等人。陈泽鹏察觉后驾车逃离现场,躲过第二次抓捕。

2015年1月31日,陈x鹏与赵x凡驾车将购得的甲基苯丙胺从陆丰市运回东莞市。2015年1月31日16时许,陈x鹏指使郭x强将一包甲基苯丙胺贩卖给陈兰,后与赵x凡将其余甲基苯丙胺搬到与李x君二人的同居处,进行称重、分装、贩卖。

2015年1月31日21时许,公安人员抓获陈某,让陈某带路抓捕陈x鹏,期间“顺路”将郭x强抓获,郭x强协助公安进入陈x鹏的租房内。陈x鹏于2015年2月1日被抓获,同时赵x凡、李x君等人也被抓获。公安人员缴获甲基苯丙胺1013.5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2.15克、含咖啡因成分的红色药丸14.36克、电子称2个等。另在陈泽鹏车上查获甲基苯丙胺4990.02克。

法院判决: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东莞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x桥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制造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等,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并罚。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严重,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应依法惩处。

林x桥被东莞中院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陈x鹏贩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还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并罚。陈x鹏贩卖毒品数量大,是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最突出的主犯,并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社会危害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东莞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x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于羽佳

【通讯员】邓佩菁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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