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等方式开展保险营销宣传、销售等行为日益普遍,潜在的违法违规风险增多。
为此,北京银保监局于6月22日印发《关于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风险提示的通知》,对辖内保险机构着重进行三方面提示,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形严格落实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是严格区分保险短视频、直播业务形式。
二是严格规范保险短视频、直播有关主体。
三是严格管理保险短视频、直播相关内容。
6月1日,针对短视频、直播等自媒体保险销售误导现象,河北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对照监管要求,对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监控和处置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
太平人寿运营总监兼副总精算师严智康做客“21云论坛”时表示,直播“带货”保险产品的确存在一些合规方面的挑战。保险是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有严格的监管要求,销售有诸多规范和限制,销售过程需要遵守严谨的销售流程和产品介绍规则。对保费较高的保险产品而言,用户需要对其有很高的信任度才会购买,这往往需要一个过程。而直播“带货”往往讲求的是通过主播个性化的语言,灵活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展示方式,对粉丝消费意愿进行高频、高能的短期集中刺激以促成购买。这种“带货”模式的天然属性,很容易造成片面宣传,甚至产生销售误导等问题。根据媒体报道,当前保险直播已经暴露出一些乱象,并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已经成为新的监管方向。
直播“带货”保险的方式并没有超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范围,必须要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直播“带货”保险要重点关注下面几点:
一是资质要求,主播个人应当具有保险产品的销售资格。如果是保险机构组织的直播,保险机构应当满足注册资本、专职人员、集中业务平台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要保护好消费者的数据和隐私。
三是不得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不得夸大宣传,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只有守住合规底线,不踩监管红线,保险“直播”带货才能行稳致远。
业内人士坦言,保险产品与一般商品不同,具有金融属性,消费者需要对其建立一定的信任度,尤其是保费较高的保险产品。一味宣传或追求销售额,虽然可以鼓舞士气,但也可能产生自保、销售误导等问题,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银保监会发布的2019年保险消费投诉结果中,在涉及人身保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21121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8.05%,涉及的险种以普通人寿保险、分红保险、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为主,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承诺不确定利益的收益保证等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表示,对于这样一个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需要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加强引导规范。
(编辑:马春园)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